有人销售不合格烟花!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
梁涛 汤志辉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12月26日 第 03 版 )

□记 者 梁涛
通讯员 汤志辉 文/摄
本报讯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两批次共计323个组合烟花存在引火线无护引装置的问题,当即查封该产品,并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也进入了销售旺季,为了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广大群众发出消费提示:
一、烟花爆竹是禁止网络销售的产品,要选择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场所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贪图一时方便和便宜在抖音、快手和微信朋友圈广告中购买,避免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要仔细检查产品外观,应选购外观整洁完整、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的产品,且产品包装标注的基本信息要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燃放说明、安全警示语、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
三、要检查引燃装置,烟花爆竹的点火引火线应为绿色安全引线,点火部位应有明显标识,不带包装箱点火的组合烟花应有护引装置,无护引装置的组合烟花为不合格产品。
消费者如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可拨打12345热线或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