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劝架致伤
我的医疗费谁来赔?

姚留艺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12月24日 第 03 版 )

  □通讯员 姚留艺

  本报讯  “我们吵架拉扯,她那么大岁数、平时走路都不稳的老太太来拉什么架?让我赔钱,我还觉得我是受害者。”面对嵊山法庭荣法官的询问,李某和王某(皆为化姓)推脱责任、争论不休。劝架本是仁义之举,若被“误伤”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几天前,李某、王某在观牌时因发生口角动手,年近80岁的棋牌室主人上前劝阻,却不慎在拉扯的过程中被带倒摔地,造成多处关节挫伤、胸部肋骨骨折,为此花费医疗费用14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老太太在拉架过程中摔伤,李某、王某都存在过错,应对其合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核实监控,法官发现李某在打架过程中明显更主动,在推王某时直接导致老太太摔倒,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参与打架负次要责任。

  经过多次背对背协调,老太太了解李某、王某的家庭情况后,愿意收下大部分医药费息事宁人。法院综合全案,按照责任大小划分赔偿金额,其中李某承担500元,王某承担400元,剩余由老太太自行承担。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王某当场上交赔偿款。

  两笔赔偿金维护了老太太的合法权益,维系了基本社会正义观和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