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一篇《部分盲道成“忙道”,盲人出行障碍多》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下月起,我市将集中整治盲道乱象

丛琳 刘琛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12月21日 第 02 版 )

  □记者 丛琳 通讯员 刘琛 

  本报讯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我市于近日启动市政公用场所盲道建设管理规范化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高标准建设,方便残疾人顺畅安全出行。

  12月11日,本报2版刊登了《部分盲道成“忙道”,盲人出行障碍多》,报道了普陀、新城等地盲道被侵占,造成视障人士出行难、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部分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现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不断深化城区盲道建设的规范化进程,实现管理养护工作的标准化升级,同时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移交过程中的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高标准要求。

  根据该行动内容,此次整治范围为我市本岛区域、岱山县以及嵊泗县城区的市政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重点整治盲道建设规范、设施管理、巡查执法、建管移交等四方面情况。

  在盲道建设规范方面,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与市政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盲道设置须连续通畅,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树木等障碍物,避免出现盲道断开、错位等问题。盲道缘石坡道与道路过渡应平缓,盲道在转弯、有障碍、存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砖。此外,行动方案对盲道距路缘石、围墙、花台、树池等物体的距离也做了相应要求。

  盲道设施管理要符合“安全、可达、可用、便利”的要求,线杆、箱体、基座、停车划线等相关市政设施应与盲道保持规定距离,确保人行道盲道净空间充足。整治行动对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线和设置的废物箱、路名牌进行全面摸排,对施划设置不合理、非法占用盲道或与盲道安全间距不足的及时清理或迁移,同时加强对城区盲道设施的管理维护力度,开展市政道路人行道板块破损、松动问题的排查整治。

  整治行动加强市容管理执法力度,督导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治理违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问题,引导群众规范放置非机动车辆,避让盲道设施。

  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设施建管移交验收时,对盲道设施建设不到位、不规范的提出整改意见,监督问题落实整改。

  该项整治行动持续至明年3月底,本月底前完成前期摸排工作并制作整改清单,明年1月至3月开展集中整治,此后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