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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11月04日 第 11 版 )

  安全步行 集中注意,步行有道

  1.步行外出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道路两侧路边行走。

  2.横过道路时,要选择从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不能跨越、倚靠道路隔离设施。

  3.走路时要集中精神,不要听音乐、玩手机或看书报杂志,不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安全骑车 遵规守法,骑行有序

  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2.驾驶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相互追逐、扶身并行,不得追逐和曲折竞驶、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3.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自觉做到:有牌证、戴头盔、按道行、不超员、不酒驾、不逆行、不超速、不违停、不闯红灯、不接打电话、不突然横穿道路、不违法闯入机动车道行驶,行驶中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安全乘车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1.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乘坐载客汽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携带不满四周岁儿童驾驶或乘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时,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3.乘坐公共汽车时,要等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

  4.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黑校车”、无牌无证、超员以及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货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