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政策有8项调整

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财产、申请家庭机动车价格等要求均进一步放宽,新增了小岛进城渔农民为住房保障对象

陈颖丹 蒋海波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10月31日 第 02 版 )

  □记者 陈颖丹 通讯员 蒋海波

  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2024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和最低保障标准的提高,今年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申请政策进行了8项调整,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财产、申请家庭机动车价格等要求均进一步放宽,新增了小岛进城渔农民为住房保障对象,并调整了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学历和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资格要求。

  根据政策,2024年度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受理对象为:新城区域内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城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城区域小岛进城渔农民。即日起,对这些人员的申请实行法定工作日常态化受理。

  其中,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低于68110元,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调整为低于234612元,申请家庭机动车价格调整为低于15.98万元,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新城区域内居住期限,由去年的满3年调整为满2年。

  同时,政策还调整了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迁居时限,从户籍迁入满3年,实际居住满1年调整为即迁即申请;调整了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学历和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资格要求,即由全日制大学本科调整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调整为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调整为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据悉,目前我市公租房的保障方式主要仍是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市本级现已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累计329户,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累计1324户。

  今年市本级公租房主要集中在高云佳苑、绿岛华府、红茅山等小区,符合公租房受理范围及申请条件的人群,可选择线下、线上申请办理,具体申请程序、所需材料等事项详见2024年10月30日《舟山晚报》第8版。

  另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年审制度,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取消租赁补贴资格。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管中心核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