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每人每月最高增加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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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9月27日 第 03 版 )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伤残津贴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74元,二级166元,三级158元,四级150元。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如因工死亡人员有多名供养亲属的,调整后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2023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本次调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内容来源竞舟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