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来了

面向居住在舟山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户最高补贴2万元;近期“浙里办”将开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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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9月10日 第 03 版 )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明确面向居住在浙江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活动补贴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舟山已开展落实工作。

  补贴原则 一户一改

  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受理申报、统计和补贴。

  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质量控制,根据实施改造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适老化改造首先解决老年人如厕洗澡、行走等方面安全,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类适老产品。

  补贴标准及范围

  依据《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购置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方可补贴,委托第三方提出单件产品指导价。按单件购置成交价格核定补贴,成交价高出指导价部分不予补贴,60~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每户最高补贴2万元。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补贴范围包括改造类物品和材料、其他类物品和材料。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的15%(最低1000元),没达到标准的不予补贴。

  申请改造

  申请条件:居住在舟山市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家庭均可申请。申请改造的房屋需位于舟山市范围内,且具备基本的改造条件。

  申请渠道: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提出改造申请。此过程可由老年人本人操作,或由子女、社区工作人员等代为申请。舟山申请渠道即将开启。

  申请材料: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地址及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申请承诺书。

  申请通过:经房产所在县(区)、功能区管委会民政部门予以备案,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生成申购优惠码。每户老年人家庭只能申报一次。

  申请补贴

  老年人家庭在改造完成后,向县(区)、功能区管委会民政部门申领补贴,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以下材料:

  1.改造合同;

  2.购置物品材料清单及发票、支付凭证;

  3.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

  4.房屋适老化改造前照片及定位;

  5.改造的主要物品和材料照片;

  6.适老化改造后照片及定位。

  其中,1、2、3项材料由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4、5、6项材料由改造企业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商户端,扫申购优惠码上传。

  审核发放

  县(区)、功能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应定期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实地抽查。

  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并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账通知;不符合条件的,需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县(区)、功能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在补贴发放前应与住建部门对房屋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同一房屋不重复享受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

  本次适老化改造服务实现多渠道获取。县(区)、功能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批适老化改造企业名单,为老年人家庭提供透明、可靠的参考信息,方便老年人家庭自主选择。同时,老年人家庭也可向其他社会企业购买,尽量选择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

  (内容来源竞舟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