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租房转借给亲戚
普陀一承租户被“退房”
汪超群 黄细毛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8月17日 第 02 版 )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黄细毛
本报讯 日前,因将自住公租房转借给亲戚,普陀一承租户受到腾退房屋处理。
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到,居住在城北瑞欣家园一套公租房里的人,并非实际承租人。
经调查,该房的实际承租人周先生因病无法独立生活,父母过来陪住了一段时间,觉得房屋面积过小,生活出行不便,于是抱着“与其空置,不如灵活利用”的侥幸心理,将这套房子转借给了亲戚。据周先生的父母自述,至查处之日,这名亲戚已在该房居住了两三个月。
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实相关情况后,责令承租人7日内腾出房屋,并对其做出5年内不能申请公租房的处理。
公租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担负着为弱势群体解决住房困难的使命,严禁转租、转借、欠费、空置。据统计,去年以来,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累计查处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行为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