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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房风貌,让乡村更加宜居美丽
谭野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7月30日 第 05 版 )
□谭野
新批准农房怎么建?存量农房如何改造?……近日,由市住建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渔农村房屋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为广大群众关心的这些问题提供了答案,也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指明了方向。
多年前,一名外来游客“吐槽”,朱家尖景区还未开发就已被“开发”完了,尤其是朱家尖当地的民居,与景区格格不入。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渔农村房屋缺乏特色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渔农村越来越美丽,渔农民的住房条件也得到有效改善。但与此同时,农村建房普遍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大量“现代化”建筑,造成“千村一面”,也导致缺乏特色风貌,与周边环境不协调。
2003年启动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农村人居环境入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新形势下,农村住房建设应适时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我市全面推进渔农村房屋风貌提升,就是从建设好房子开始,改善渔农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进而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农房风貌提升,关键要加强农房建筑规划设计引导。《指导意见》提出,各县(区)、功能区应编制符合当地特色风貌的农房标准图集。农房标准图集能否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应充分考虑村庄规模、地理特征、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等要素,做到既实用、舒适,又体现美观与文化特色。为此,编制过程中也可邀请群众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还可出台补助政策,鼓励群众依据标准建房。
坚持规划引领、群众参与、政策支持,共同推动落实农房风貌提升行动,定能让乡村更加宜居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