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惹祸了

陈姿而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7月15日 第 11 版 )

  四(5)班 陈姿而(证号E17104)  

  一阵风翻开了记忆的相册,一页页地浏览,最终停在那一张相片上,我探头一看,呀!那是我惹祸的那页!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总是看见妈妈坐在梳妆台前涂着口红,我的心就好像被羽毛挠了一下,痒痒的。有一天妈妈准备出去买菜,我的眼珠咕噜一转,机会终于来了!妈妈前脚刚踏出家门,我后脚就飞快地搬了一张小板凳,跑到妈妈的梳妆台前放好,急急站了上去,打开抽屉。抽屉里的口红琳琅满目,有大红色的,有草莓红的,有暗黑的红……我最喜欢暗黑的红,那支看起来是新的,似乎没有用过。我拔开盖子,拧出口红,学着妈妈的样子,眯着眼睛,仔细地涂着口红,我力度大小没控制好,“噗”的一声,口红断了。这下好了,我惹祸了……我愣愣地看看手里的半截口红,又看看掉落在地上的半截口红,不知所措,怀里像揣了一只兔子跳个不停,腿软绵绵的都要站不住了,我踉踉跄跄地从板凳上跳了下来,用手胡乱地捡起地上的口红,拿来拖把拖啊拖,可是事与愿违,口红竟被抹开了,地上顿时出现了红红的一大片。这时,妈妈回来了,原本还满脸笑容的妈妈,看到地上一片狼藉,以及那断掉的口红,脸色顿时变了,大吼道:“这是我昨天刚买的,今天就被你弄坏了!”我不敢直视妈妈怒火中烧的眼睛。

  那天,我的屁股也无一例外地遭了殃。经过那次教训,我懂得了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是不可以拿别人东西的,这样可是会惹祸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