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因台风想退民宿遭拒 法院判决退还三千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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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6月01日 第 03 版 )

  台风来势汹汹,游客暂时取消了旅游计划,那么能要求旅店解除服务合同吗?旅店是否应该退还相关费用?近日,普陀法院审结一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游客以不可抗力为由可以要求解除旅店服务合同,并判决民宿退还定金3000元。

  陈女士(化名)和朋友约定好各自带着孩子一起来舟山旅游,于2023年7月7日通过线上方式联系到普陀区某风景区一家民宿,并预订了7月27日至7月31日五天四晚的住宿。预订了5间家庭间,陈女士向民宿转账支付3000元定金。

  在收到“杜苏芮”台风预警后,陈女士最终决定放弃这趟旅行,于7月25日联系民宿,“老板,我看天气还是很不好,带着孩子不敢冒风险,麻烦退下定金吧。”当日,民宿回复:“台风基本上没影响,去福建了,当天最多风稍微大点,雨下点。”陈女士称,“风大雨大,孩子们无法赶海,我们大部分人也都不愿意冒风险,只好麻烦退钱。”但民宿坚称台风过境不会有影响,拒绝退款。双方就退款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8月23日,陈女士引荐其朋友联系这家民宿,并告知对方“我朋友过几天去住,把这个3000元定金用了”,老板表示同意。同日,陈女士的朋友向这家民宿预订8月25日至27日的住宿,“暂定25日~27日,还没订到车票,两个家庭房和一个双人间,车票订好后告知。”

  陈女士的朋友直到8月24日接近中午才订好车票,并告知民宿正式订房。此时,民宿房间已全部被预订,老板表示房间没有了,也不同意退钱。

  结合普陀区气象台发布的气象信息,当地受台风影响的时间与原告的旅游时间基本重合,尽管台风预警并非连续发布,但该气象条件已严重影响到原告的旅游体验和安全考虑,原告在与被告沟通过程中也始终强调带着孩子不敢冒风险,实系原告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旅店服务合同,而且已提前告知,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内容来源竞舟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