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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乡下买块土地建房,可行吗?行不通!
目前我市农村自建房均为宅基地翻建
岛城一些城市居民通过“长租”等形式实现村居梦想
裴驰宇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5月30日 第 05 版 )

□记者 裴驰宇 文/摄
习惯了城市里钢筋水泥的商品房生活,到山清水秀的城郊乡村去“批块地”,自己造房子,改善自身居住条件,这是一些舟山人心里存着的念想。
上个月,浙江丽水碧湖区块“定制化”低容积率住宅小地块拟出让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当地打出“低密私宅定制”旗号,称这些总计16亩的地块容积率低至0.7,允许单个业主拿地建设或多个业主联合竞买。但据记者了解,这个项目已被叫停。
在我市4月12日出台的“楼市新政”《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中也有提及“增加品质住宅项目供应,引导房企适当增加低容积率、大平层、高品质住房产品供应,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低容积率”“高品质”这几个关键词,让部分舟山人对改善性住宅,有了更多想法。
城里人在农村拿地自建不可行
据了解,浙江丽水市莲都区碧湖新城16亩低密项目拟出让并支持“定制化”方案,仅属于意向征集。此消息发布后,引发热议。
不过,记者向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了解到,丽水此次“定制化”低容积率住宅小地块拟出让,由于与国家的有关土地政策有所偏离,目前来讲,这种模式还不可行。有关方面已经叫停了这种模式。
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有关政策中,一直是强调“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显然,丽水的这种“低密私宅定制”,与国家的土地政策是不相吻合的。由于地块分割过小且由个人自建,不利于政府土地开发、规划、配套等城市运营管理工作,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及社会分工,因此,这种模式是行不通的。
据查询,在我省土地出让的统一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并没有见到丽水有这16亩“定制化”土地公开出让的信息发布。
我市自建房基本不涉国有土地
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偶有“私人住宅建设规划审批公示”。据了解,这些“私人住宅建设规划”,在农村的均为在宅基地上建设,并不涉及国有土地。
我市于今年3月份实施了《舟山市渔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所指的宅基地,是渔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者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办法”规定,宅基地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一户一宅,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使用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县规定的面积标准;坚持户有所居;坚持节约集约;坚持严格监管。
“办法”同时对宅基地用地供给、使用标准和户内人口计算作了规定。要求渔农户新建住宅,应当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建设用地。
据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之前,城镇国有土地尚有个人自建房,后来有了土地开发,渐渐完善了土地招拍挂制度,城市居民多是购买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而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由乡镇街道在审批管理。
城市人口通过“长租”等形式实现村居梦想
由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目前受限比较多,我市的一些城市居民,有的通过长租农房、土地流转等形式,间接实现村居梦想。
城市里有套商品房,乡下有处宽敞的农房,双休日住到乡下去,过上闲适的生活,这成为一些舟山工薪族的选择。而这个“农房”,不同于一般的简陋农村房子,经过了精心装修,增加了现代设施,让住在村里的生活也变得舒适称心。
在乡下长租一处农房的租金,不算贵。主要的是后期装修的投入。村民也不希望自己的农房长期闲置导致房屋倒塌,因此,与城里人“一拍即合”,一处处闲置农房迎来了新的住户。
我市自2019年初开始启动全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闲置农房的使用权流转成为可能。2023年3月,我市普陀区被列入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这让当地的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有了新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