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已查处电动车非法改装113起

骑手和学生是两大高发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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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4月23日 第 04 版 )

  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极易引发故障、起火、交通事故等危险情况,给交通环境造成极大威胁。

  本月起,我市交警部门启动了新一轮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连日来,执法人员多点设卡,严查改装车辆。

  在海天大道与临长路路口,新城交警大队设卡对途经电动自行车是否进行过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摸。执法人员检查了电池、电机等部位,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立即扣车调查。

  在定海区白泉镇学院路附近,白泉交警中队检查发现,个别学生存在私自将电动自行车解码提速等情况。民警依法对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处理。

  据执法人员介绍,骑手和学生是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两大高发群体。截至目前,全市交警已查处非法改装113起。其中本月上旬,新城交警共查获外卖骑手非法改装行为19起。此外,去年下半年至今,中职、高职学生群体中,也有10余起非法改装电动车行为被依法依规查处。

  除了把好“上路关”,“准入关”同样得把牢。交警部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点管理。严查中,发现新城千岛街道勾山区域一家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点,因违规解除车速限制,被罚款2万元。新城临城街道高云路一家车行,因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被罚款5000元。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2月底,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维修店改装、拼装、加装等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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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的处罚条例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如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内容来源竞舟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