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起调整市区公交专用车道

陈颖丹 王凯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4月02日 第 03 版 )

  □记者 陈颖丹 通讯员 王凯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统筹“公交优先”与社会车辆通行需求,均衡道路资源利用,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市昨起调整市区公交专用车道交通组织措施。

  其中,海天大道(定海东皋路—普陀海印路)、定海解放东路(新河北路—东河路)、新马大道(弘禄大道—大成十一路)、大成十一路(新马大道—自贸大道)、普陀海莲路(香榭街—兴港大道)、海莲北路(兴港大道—观潮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公交专用车道的专用时段为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下午5时至6时。

  在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内,海天大道定海段(伴云路往东河北路单向)、海天大道普陀段(海莲路—海印路)、海天大道新城段(体育路—高云路),以及定海解放东路、新马大道、大成十一路,普陀海莲路、海莲北路公交专用车道,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机动车前往海天大道沿线的新塘路、浦西、金岛路、黄土岭等加油站的,按交通信号指示借道通行。

  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内,供公交车辆、专用校车、大中型客车(含新能源大中型客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通行。摩托车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公交专用车道黄色网格线区域为右转车辆借道通行起点,在靠近信号灯路口位置设有右转借道起点指示牌,允许车辆从起点虚线段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借道右转。

  此外,因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临时占道作业等,车辆通行受阻时,可临时借用相邻的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借道结束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施工、重大活动等交通组织需要及时发布通告,临时取消部分路段公交专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