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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无证网约车,对无证网约车和违规平台实施“一案双罚”
我市首次对网约车平台开出万元罚单
陈颖丹 缪铮铮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3月22日 第 02 版 )
□记者 陈颖丹 通讯员 缪铮铮
本报讯 给无证网约车派单,涉事网约车平台收到万元罚单。这是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今年对无证网约车和违规派单平台采取“一案双罚”的首例案件,也是首次对网约车平台开出万元罚单。
近日,我市交通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人员联合在朱家尖查获一辆无证网约车,驾驶员未持有从业资格证,车辆也未取得营运证。经立案调查,该网约车无证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网约车平台给该车违规派单,涉事车辆、驾驶员和派单平台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交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涉事平台予以改正,给予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对该车辆驾驶员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要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上岗需要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证’‘人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就被认定为无证(单证)网约车,涉嫌非法或违规营运。”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认为,当下网约车为人们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更多便利,但管理上存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平台和企业在竞争发展中自身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
从今年3月15日起,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无证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整治频度、实现精准打击。
“查实确属无证网约车非法运营的,不仅要罚车,还要罚平台。”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查实平台为无证网约车派单的,一律按规定采取“一案双罚”机制——既处罚驾驶员非法从事网约车的经营行为,也处罚相关网约车平台的违规派单行为,“如果平台对无证网约车不予接入和派单,无证网约车就会从源头上失去生存发展的空间。”
针对无证网约车的车辆和人员缺少显著特征,加上车辆流动性、隐蔽性较强,常规的监管措施很难发现,有些乘客也不愿配合调查取证。交通执法部门又通过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投诉举报线索处理、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合作、甬舟交通执法一体联动等多种举措,想方设法提高执法成效。
现阶段,交通执法部门已梳理出一批日常客流相对集中、非法营运多发的客运站、码头等区域作为重点整治点,采取不定时巡查和驻点管理相结合等方式,综合运用视频监控、交警信息情报等手段,从严查处无证网约车违法营运行为。同时,用科技手段赋能执法监督,研发了一款“稽查助手”小程序,借助浙江省网约车管理平台等线上布控系统,利用智能化治理手段和大数据分析研判,对非法营运网约车和网约车平台进行精准打击。
“近期我们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全市各车站、码头、旅游集散点及各商圈等重点区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无证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查处无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件22起,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案件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