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浙0902民破2、3、4号之二(2018)浙0902民破1、2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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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2月21日 第 07 版 )
因管理人对于舟山市世纪新茂商贸有限公司、舟山市新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岱山县糖业烟酒有限公司、舟山市新茂数码电子有限公司、舟山市新生商贸有限公司五公司的破产财产经二次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2月20日裁定终结上述五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