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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烟花爆竹怎么放?
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除禁燃区域外,其余地点可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汪超群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2月06日 第 03 版 )
□记者 汪超群
本报讯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怎么放?日前,我市发布关于春节期间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2024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其余地点可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指的是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周边50米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周边50米内;高层公共建筑;机场、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内;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消防重点单位周边150米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森林禁火区;普陀山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燃放品种有限制。通告规定,禁止燃放非法经营、销售的烟花爆竹;个人禁止燃放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禁止燃放含药量超标、燃放无固定轨迹的不合规“加特林”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
燃放安全也需注意。广大市民和单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嬉戏打闹;未成年人单独燃放;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影响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另外,在发布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直至预警解除。
通告还对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运输安全、存储安全、产品安全作出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数量的规定存放烟花爆竹的;未在核准的地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或经营、销售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规定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10、12345举报,有关部门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