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赠送锅底”却反悔

东港一火锅店“言而无信”被投诉

李巧凤 毛瑛瑛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01月09日 第 02 版 )

  □记者 李巧凤 通讯员 毛瑛瑛

  本报讯   承诺推荐两位好友加入微信群,即可赠送一份锅底,但在消费者如约邀请好友入群并到店实际消费时,却收取了锅底费。日前,普陀东港一火锅店因“言而无信”,被消费者投诉。

  市民狄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通过该火锅店的微信小程序,以39.9元每张的价格,购买了两张团购券。微信客服人员称,推荐两位好友进入微信群,可免费享用一份锅底。次日,狄女士便约上朋友到这家火锅店消费,结账时,用掉了一张团购券,但被要求支付锅底费。

  “服务员说,微信小程序客服不是店长,不能决定是否免除锅底费用。”狄女士迫于无奈支付了锅底费用,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微信客服人员称团购锅底最低只需36元,但商家却收取了59元。

  狄女士越想越觉得不舒服,决定下次不在这家火锅店消费了,要求将剩余1张团购券退货退款,同时要求火锅店退还锅底费用。

  消保工作人员介入后进行调查,查看狄女士与微信客服的聊天记录,发现客服人员确实对锅底的最低费用以及拉友入群免锅底费的优惠事项作出了承诺,与狄女士所述一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保工作人员认为,店方在此前既然作出了免锅底费用的承诺,应当按承诺履行,不可失信于消费者。经调解,火锅店同意退锅底费用59元和一张团购券费用40元,合计99元,对此狄女士表示满意。

  普陀区消保委提醒广大商家,对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应按照约定履行,这样才能积累好口碑,在市场竞争中长久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