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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关于4艘涉渔“三无”船舶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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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1月04日 第 15 版 )



某涉渔“三无”船舶权利人:
2023年3月6日,我大队在新城大桥靠近长峙岛附近海域查获2艘木质涉渔“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
2023年7月26日,我大队在定海大猫岛东侧附近海域查获1艘黄色玻璃钢涉渔“三无”船舶(无船舶证书),该船船尾标有“盘禄丹东”、船舷标有“盘禄”字样。
2023年11月18日,我大队在小干大桥以西新城中心渔港7号码头附近海域查获1艘玻璃钢涉渔“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
我大队已于2023年11月28日在《舟山晚报》发布以上4艘涉渔“三无”船舶认领公告,至今仍无相关权利人来认领处理,现公告期已满,以上4艘船舶现被认定为无主涉渔“三无”船舶。根据《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没收以上4艘涉渔“三无”船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60天即视为送达,你们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舟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置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11号,田螺峙商务大厦605室。联系电话:0580—2826250。
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