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让舟山新青年住有宜居

姚舜妤 王燕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12月28日 第 08 版 )

  □记者 姚舜妤 通讯员 王燕

  正在高速蝶变的舟山,发展机遇无限,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涌入这座美丽的海岛城市,把奋斗作为人生的注解。而对新市民、青年人来说,能在心仪的城市拥有自己的一间“小窝”,是提升生活幸福感与归属感的必要因素之一。

  为了让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们能安居乐业,帮助他们减轻租房压力、提升租房环境,近年来,市住建局稳步、快速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增加住房数量、提升房源质量、完善管理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成效,一套套内部设施齐全,周边配套完善的保租房也承托起青年们对住有宜居的向往。

  多户型、低租金,保租房让舟山新青年住有宜居

  来自宁波的任旭品是舟山的一名交警,目前住在位于新城万和苑北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他原先租住的人才公寓到期后无法续租,恰巧新城区域的保租房租赁公告发布,他就迅速提交了申请。

  “也是得益于舟山加快发展保租房的这个政策,我直接从人才公寓‘无缝衔接’到保租房,经济压力减轻了很多。住房批下来也很快,申请提交后不到一个月就能拎包入住了。”任旭品告诉记者。

  据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累计建设筹集保租房8896套(间),其中今年建设筹集3096套(间),年度目标完成率达103%。任旭品当前的住所就是我市首个由空置安置房改造转化的保租房项目,该项目涵盖新城的5个小区,房源地段分布广,户型选择多,既有万和苑这样的独居小户型,也有红楠海苑100平方米以上的合租大户型。

  任旭品告诉记者,他目前居住的保租房单套面积大约有4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的单价,他每个月整租在住房上只须花800多元,而之前他在舟山找室友合租也差不多要这个价钱。另外,由于该套保租房地理位置最佳,租金已处于保租房租金中的最高档,其余保租房每月收费基本在每平方米14~17元。“房间是单身公寓的布局,比较合理,有一间主卧,一个客厅连餐厅,再加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和一个阳台,已经很够用了。”

  此外,任旭品对保租房的周边配套也挺满意。“出门有超市、药房,不远处就是绿岛菜场,小区对面还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生活基本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并且距离我的工作地点也不远。我虽然不是舟山人,但也感受到了舟山住房保障政策的温暖,挺幸福的。”任旭品表示。

  从“有居”到“宜居”,房源质量提升显著

  除了增量扩面,市住建局还牢抓保障性租赁住房提质,在加快筹集建设保租房的同时完善住房管理体系,在出台《舟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基础上,今年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配套文件,进一步丰富了“1+X”管理体系。今年4月,市住建局还对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不符合核验标准的项目开展装修改造,提高房源质量。

  大洋世家海洋食品加工冷藏物流基地项目是定海区首个以“暖企工程”助推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的项目,于今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为了针对性破解梗阻,落实应用‘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由7%提高至15%’的保租房土地优惠政策,我们机关干部全职入驻企业,化身‘暖企专员’,发挥政府与企业的‘联心桥’作用,积极向政府部门反馈问题,帮助企业顺利报批新增3幢宿舍楼,解决约2000名职工的住宿问题。”定海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吴云涛是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一名企业职工,目前租住在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邻里中心。该项目一期于2022年5月完成保租房项目认定手续,共筹集保租房600套,由4幢宿舍楼和宿舍配套服务设施组成,分为单人间、双人间、四人间3种户型,主要面向园区企业职工。

  “我是2021年4月份左右申请到的宿舍,是集团统一租用然后分配给员工的。租金很实惠,但刚住进去的时候,周边配套还没有跟上,员工吃饭、购物都要去很远的地方。”吴云涛告诉记者。后来,该住房项目被纳入保租房管理,高新区管委会逐步引入超市、食堂、理发店等周边配套,职工们的生活品质大大提升。“现在住得就舒心多了。”吴云涛说。

  企业需求和政府服务同频共振,让住进保租房的青年从“有居”迈向了“宜居”。同时,政府部门也为企业加强对保租房的日常运营管理提供了指导方针。

  “所有入驻企业均须签订租赁协议以及安全管理协议,我们在日常运营管理之中,也会根据保租房建设筹集标准中规定的例如‘不得使用明火灶具’的行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另外,及时掌握承租企业入住人员的相关信息,防止出现企业擅自安排或者替换行为记录不良好的人员入住的情况。”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道。

  谁能申请保租房?如何申请?

  我市保租房的保障对象是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具体承租人或用人单位整体承租后安排的入住人(以下简称“入住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承租人或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舟山一定区域范围内无房,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在交付前视同无房;承租人或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在本市未获得公租房等住房保障。

  运营单位可结合项目实际,细化设置保租房承租人或入住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确需突破上述两个条件原则的,可在招租公告或招租通知中明确。

  保租房既可以直接面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出租,也可以面向用人单位整体出租,由用人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本单位员工入住,原则上实行“先到先租、随到随租”。

  用人单位整体承租的,应及时向运营单位报送入住人信息及入住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配合做好合同签订、入住人条件审核、费用收缴、退租和入住人管理等工作,不得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转租赚取差价。

  如住房项目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新市民、青年人可通过浙里办APP“城镇住房保障”微应用在线申请房源租赁,也可线下向运营单位提出房源租赁申请,并提供对应审核材料。

  今年我市各区域稳步发展保租房项目,已取得良好成效。如新城保租房自今年6月26日发布第一次招租公告以来,现已入住124间。高新区新港邻里中心一期项目600套保租房已全部出租,二期400套保租房已基本完工,计划于明年年初投入使用。

  “明年我们也将继续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细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本版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