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3条以上幸福母亲河;创建40个以上“水美乡村”海上明珠……到2027年,力争全市达成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

我市发布总河长令:推动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陈斌娜 厉赛君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12月20日 第 03 版 )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厉赛君

  本报讯   近日,我市发布2023年第2号总河长令,并制定《舟山市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未来几年的河湖治理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27年,力争实现全市达到全域建设“安全、生态、宜居、富民、智慧的幸福河湖”的目标,为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提供良好河湖生态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了各地的重要建设任务,以舟山本岛、岱山岛、嵊泗列岛为核心,金塘岛、六横岛、桃花岛、秀山岛等为节点,将打造3条以上人水和谐、各具特色的幸福母亲河;创建40个以上岛村融合、彰显海韵的高品质“水美乡村”海上明珠;建成100公里以上滨海临水、富有灵性的休闲绿道……生动展示“安澜舟山、幸福海岛”的美丽风采。

  到2027年,力争全面解决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城市防洪达标率为100%;城市内涝防治达标率在95%以上;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在95%以上,县级及以上河道生态岸线的比例在70%以上;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在95%以上;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在90%以上;幸福河湖建设群众满意度在98%以上;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为75%;重要河湖水域岸线智慧监管率达到100%。

  《行动计划》明确,我市未来将通过实施包括江河安澜达标提质行动、河湖生态保护提质行动、亲水宜居设施提质行动、滨水滨海产业富民行动、河湖管理改革攻坚行动在内的五大行动16类建设任务。

  行动期间,各地将以总河长令为引领,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动推进,强化规划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等,确保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