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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3年12月01日 第 11 版 )
各债权人: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舟山市新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对破产财产实施分配。管理人根据前述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9月21日和2023年9月27日进行了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中,清偿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41260314.02元,清偿职工劳动债权11257654.46元,清偿税收债权621450.87元,清偿普通债权33750305.44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20%。第二次分配中,清偿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27457295.99元,清偿普通债权11829065.05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5.3%,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尚未受领的债权人名单如下:
舟山市定海物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日野出艾富凯商贸有限公司(衡山滨耀(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申岛食品有限公司、舟山市鼎弘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文君食品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舟山市嘉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三杨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隆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金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鸿展家政服务部、於夫存。
特此公告。
舟山市新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舟山市世纪新茂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岱山县糖业烟酒有限公司管理人
舟山市新茂数码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舟山市新生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