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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郑英律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11月14日 第 09 版 )
□郑英律
这种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的做法,是新时期“枫桥经验”在舟山的积极实践,为提升海岛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并对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授牌。沈家门街道预防化解海上矛盾纠纷工作法是我省入选的4个工作法之一,也是我市入选的唯一一个工作法(11月8日《舟山日报》报道)。
近年来,沈家门街道探索形成“领航、织网、起锚、稳舵”四步工作法,有效解决海上矛盾纠纷“动态管理难、发现处置难、源头预防难、调处化解难”等问题,实现“小事不上岸、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种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的做法,是新时期“枫桥经验”在舟山的积极实践,为提升海岛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更有效能。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决定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基层治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深化“渔港先锋”党建品牌,打造党员先锋“瀛洲红帆”船,培育海上纠纷化解“领头雁”……沈家门街道通过构筑海上治理“战斗堡垒”,将矛盾问题有效化解在前端、在初始。这说明,通过党建搭台、党建联盟等,想方设法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治理就有了主心骨,治理效能就能得到提升。
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管。让人民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唱主角,是“枫桥经验”贯穿始终的一条生命线。从“海上网络”管理到海陆“融合治理”,从“海上老娘舅”到“东海渔嫂调解员”,沈家门街道把群众推到了调解矛盾纠纷的“C位”。当前,社会诉求日趋多样,基层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议事协商等渠道,让群众的心愿得到充分表达、充分协商、充分尊重,就能增进共识,减少矛盾。同时,吸引群众参与治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与智慧,就能凝聚社会共治强大合力。
调解是中国特色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方式,不但考验着基层治理者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态度,也检验着基层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以法治支撑、数字赋能、多元协同打造的海上“融治理”中心,使沈家门街道海上矛盾纠纷现场处结率提升19.6%,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着眼未来,发挥好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就要加强社会矛调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理”;发掘培养一批扎根基层、善于处理矛盾的调解员,发挥他们人熟、事熟、情况熟的优势;拓展“线上+线下”调解方式,提升调解信息化水平,使矛盾纠纷发生后得到及时就地实质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社会治理是一个大课题,探索无止境。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好、发展好我们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定能把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家门口”,把工作做在群众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