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7家化妆品经营店被责令整改

李巧凤 董颖 葛彪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10月11日 第 03 版 )

  □记者 李巧凤 通讯员 董颖 葛彪  

  本报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发现7家化妆品经营店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宾馆等,责令限期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化妆品经营行为,包括化妆品专卖,美容美发机构、宾馆在服务过程中向顾客提供洗发水、沐浴露,或者以免费试用、赠予等形式提供化妆品等。

  2020年以来,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出台。今年8月底,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舟山市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化妆品经营主体,设计了不同的“美丽告知”。截至目前,共发出“美丽告知”500余份,发送短信提醒1.6万余条。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应当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自行配置化妆品;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按照今年9月1日起新实施的《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还应当履行化妆品信息披露的义务,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如何辨别你买的化妆品是否合法合规?据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介绍,普通消费者和经营者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www.nmpa.gov.cn/),进入“化妆品”栏目,或者手机下载“化妆品监管”APP,输入产品名称、注册(备案)号、生产企业等任何一项信息搜索查询,再仔细核对产品标签上的信息,是否与查询的结果一致,即可知化妆品是否合法。如发现假冒伪劣、“三无”化妆品,请积极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