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你的网名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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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3年09月20日 第 04 版 )


(内容来源竞舟客户端)
网名、头像等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在网络社交中有识别身份的作用,是别人对我们第一印象的重要标志。
那么网名能随意取吗?取网名、用头像等应该遵循哪些规定?下面就跟随小编详细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指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服务中注册、使用的名称、头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用于标识用户账号的信息。
注册互联网用户账号应遵循哪些规定?
1.个人账号如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一致;
2.机构账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等相符合;
3.账户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新闻媒体等的名称、标识等;
4.账户信息不得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5.账户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
6.账户信息不得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夹带二维码、网址及联系方式等或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
7.账户信息不得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8.注册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或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应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或服务资质、执业资格等材料。
你知道吗?网名也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所以遇到有人冒充可以报警,防止冒充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发现以下违法行为的,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1.使用互联网用户账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警察招摇撞骗;
2.使用互联网用户账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3.使用互联网用户账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
4.使用互联网用户账号实施诈骗的;
5.其他使用互联网用户账号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