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新政发布舟山的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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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3年08月30日 第 05 版 )
住建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上周末发布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新政。
具体而言,只要你要买的房子是购房所在地的首套房(按家庭计,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不管家庭名下有没有房贷——即便在其他城市有房贷还没结清,都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按最新5年以上期LPR-20基点)。
那么,我们舟山的情况如何?
据了解,此前,一二线城市如宁波,各大银行在审批房贷时都要“认贷”,如果征信显示有一笔房贷未结清,即便这笔房贷对应的这套住房是在国内其他城市的,且在宁波当地无房,也按已有一套房子算,再买算二套房。
而在舟山,由于房产市场运行平稳,早在好几年前就取消了限购等政策,银行贷款方面,也相对宽松,不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即本市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业内人士点评:当下,促进舟山房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除了政策外在因素推动之外,更需要的,是内在的消费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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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于上周末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上周还有一项楼市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换房退个税”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所谓“换房退个税”,是指“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此前,这项政策的有效期限是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三部门的公告,则将之延续到了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即今年底到期后再延续两年。
(内容来源住在舟山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