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还债却坐拥农村“别墅”
法院“强制管理”用租金抵偿债务
方智斌 贾舟宁 齐培君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08月11日 第 03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贾舟宁 齐培君
本报讯 “招租公告发出了,总算看到解决的希望了。”日前,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特意致信市法院,感谢法院干警巧执行,让自己维护正当权益看到了曙光。
马某某申请执行的案件要从2015年说起。当年,刘某和董某因承揽工程需要,陆续向马某某借款60万元。后因经营状况不佳,刘某和董某自2019年起一直拖欠支付利息。马某某向普陀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刘某和董某共同偿还本金60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后,刘某和董某并未按期履行,马某某只得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普陀法院六横法庭申请执行。
普陀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不过刘某早年在老家建有一处房产,经查属于农村宅基地,内饰装修较完善。
“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买房,农村宅基地转让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院查封了这处房产以后,向村委会调查得知,没有符合申请宅基地资质的村民有意向购买。”普陀法院执行法官忙前忙后,案件执行还是陷入了僵局。
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却拥有农村“别墅”?时隔2年后,心中颇感不平的马某某再次向法院反映这一情况。
既然房产无法直接变现,那是否可以利用房产租金偿还债务?承办法官再次实地考察后,了解到刘某老家房产所在村靠近海边,近年来,附近房产夏季出租较多。
与申请执行人马某某多次释明沟通后,法院强制管理的执行思路进一步明确,并最终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租该房屋,以租金抵偿债务。
“解方”刚出炉,被执行人却玩起了新花样。在意向承租人看房前一天,被执行人拒绝接听法院电话,“失踪”了。
今年7月3日,六横法庭张贴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退和交付钥匙。因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法院在7月24日组织干警对该不动产强制开锁和腾退,并将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的亲属进行强制管理。
确立“以租金抵扣债务”的解决路径,再加上“强制管理”措施护航,目前该房屋已进入公开招租阶段,强有力的创新执行为马某某伸张正当权益打通了一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