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舟山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算一算残疾人补贴这笔“账”
特困残疾人,每个月最高可享受补助2652.5元
陈颖丹 杨吟春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07月28日 第 06 版 )
□记者 陈颖丹 通讯员 杨吟春
本报讯 《舟山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已于7月26日起正式施行,持有《残疾人证》的36243名本市户籍残疾人,都可按照该办法享受相关扶助政策。
据了解,惠残新政对部分救助补助项目进行了提标扩面,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那么我市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有哪些补贴、优惠可以享受?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专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特困户家庭重度残疾人
每个月最高可补助2652.5元
以享受低保政策的残疾人为例,其每月可拿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0.5元,也就是每月低保金(1035元)的30%。
如果是低保(含单独施保的单人户)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户多残家庭,申请残疾人特困户后,每月可拿到生活补贴207元,即低保标准的20%。
如果这名困难残疾人是智力残、精神残、肢体残一级的重度残疾人,还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高补贴标准是居家安养的600元,机构托养的1100元。
“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是我市长期坚持的惠残政策。”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残疾人的兜底保障政策也日益完善,困难残疾人可以享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扶助政策,确保他们在共富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市民阿杰(化名)是名精神残疾人,持有一级残疾证,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目前住在定海区第三福利院。
“像他这样的特困户家庭重度残疾人,目前在机构托养的,每个月最高可补助2652.5元。如果是居家安养的,每个月最高可补助2152.5元。”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
凭《残疾人特困户优惠证》
可享受七项扶助
《舟山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规定,对低保(含单独施保的单人户)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户多残的残疾人特困户家庭,凭《残疾人特困户优惠证》可享受七项扶助政策,并随低保户待遇的提高作相应调整。
这些政策包括: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市、县(区)各承担50%;安装管道燃气的,每户每月免费供气10立方米,减半收取管道燃气配套设施改造费;每户每月免费供电15千瓦·时;每户每月免费供水8吨;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宽带费给予一定优惠;居住公租房的,免收房租费;免收垃圾清运费、清扫费。
“此次新政有不少地方进行了优化调整。”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原来是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助,如今是按低保标准20%发放,而且免费供气、供水数量也都相应增加。
《残疾人特困户优惠证》如何取得?记者了解到,该证需要向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由县(区)以上残联审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核发。核发后,当月就能享受相应的扶助政策。
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
每学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资助
新政实施后,困难残疾人在个人或子女助学、危房改造、社保补贴等各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更多了,金额、比例也都相应增加。
《舟山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规定,凡被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学习的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学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资助,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第一学年增加1000元。
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凭毕业证书分别给予不低于4500元、5500元、7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残疾人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自行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并按最低档缴费基数的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助,一般残疾人补助40%,困难残疾人补助70%。
拆迁发放临时补助费、停业补助费时,对困难残疾人提高20%发给。困难残疾人要求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符合私人建房条件的,减免有关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