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公斤船舶垃圾随意堆在码头罚了8万!
方智斌 刘俊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07月27日 第 05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刘俊
近日,我市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收到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公司因在码头随意堆放生活垃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8万元。
今年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大干码头东侧无序堆放着大量垃圾。据了解,该批垃圾为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从旗下4艘船舶上清理下来的生活垃圾和废木板等物。随后,该公司自行将垃圾清理完毕。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已经逐步常态化,对船舶生活垃圾的转运处置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
6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将违法线索移送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城管部门调查,该远洋渔业公司堆放在码头东侧的用编织袋装着的船员旧衣服、旧被子、旧鞋子和船员休息室更换下来的废木板等,共计500公斤,占地面积7~8平方米,认定其行为已经违法,遂作出如上处罚。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该案中,当事人未将垃圾按照规定要求请专业收运企业进行转运处置,将船舶生活垃圾堆放在码头,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希望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引以为戒,规范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共同维护包括码头在内的市容市貌常态化整洁和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
(内容来源无限舟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