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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3年07月14日 第 11 版 )

  2023年5月,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在办案过程中查获一批可疑矿砂,数量达300吨左右,经多方查找无法联系到矿砂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和《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18条,望该批矿砂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及身份证明,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食药环安大队(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26号)领取。

  自本公告六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将对公告的涉案财物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联系人:冯警官

  联系电话:19818013061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