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电梯安全管理问题立法与民意“面对面”
征询会上,百姓声音直达立法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已通过各类社会力量累计征集立法建议120余条
陈颖丹 方琦 黄炉达 周璐颖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06月27日 第 02 版 )
□记者 陈颖丹 方琦 通讯员 黄炉达 周璐颖
本报讯 6月25日下午,定海环南街道会议室,一张椭圆形桌子四周,20余人落座。现场正在举行“地方立法面对面”《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进基层活动。
基层声音直达立法部门
现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负责人,与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小区业主代表、物业企业负责人、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等相聚一堂,参与立法征询,把基层一线最真切的声音直接传递给立法部门。
“电梯的日常维保都是我们物业在负责。我们发现,在日常电梯使用中,装修时电梯出故障的几率最高,所以能不能在条例草案第21条里,在装修使用轿厢时明确规定下,如要装运沙子、水泥这种流质性的材料,要求业主包装好才能进轿厢?”舟山市淼森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顾彩君提出。
“电梯坏了要修,但维修基金批下来至少要一周,而电梯维修是争分夺秒的事,等不了那么久。所以这笔钱是不是可以在条例草案中写明,特殊情况下维修基金特殊审批?”定海海滨社区居民程友国直言不讳。
特意从宁波赶来的浙江城际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赟,从专业角度一口气提出了七八处修改意见:“关于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相关费用的事,我想提些意见……关于条例草案第15条视频监控和运行监测这一块,我也有些想法……”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负责人一边仔细倾听、详细记录,一边回应群众诉求,并表示会后将根据大家反馈的意见建议作好梳理、汇总和吸纳,对条例草案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进一步研究论证,予以完善。
这是民意与立法的互动
一条条立法建议,都是来自基层人民的真切声音,民意与立法的互动,正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在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审议等立法全过程中,畅通立法联系群众民意渠道,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今年以来,我市已通过各类社会力量累计征集立法建议120余条,其中70余条被采纳或部分采纳,人民群众的智慧在立法进程中持续“闪光”。
“不同于以往专业性立法,电梯安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通过这种立法面对面形式,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能广泛听取基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了解群众所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在这些民生事项上积极回应百姓的新需求新期待,让老百姓为自己的观点“代言”,不仅拓展了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参与地方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也使立法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自觉遵守。
另据了解,《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现已进入市司法局立法审查阶段,修改完善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于明年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