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价免费赠送”的灯具无“3C”认证
新城一家家装店被罚1万元
李巧凤 陈慧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05月23日 第 04 版 )
□记者 李巧凤 通讯员 陈慧
本报讯 近日,一家家装店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对此行为开出了罚单。
新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消费者叶先生举报称,去年底家里新房装修,他在新城一家家装店购买了橱柜等各种家装用品,并与店方签订了“全屋灯饰”项目相关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其中有2盏灯具,包括现代家居照明LED吸顶灯1盏、高品质时尚家居 LED灯1盏,店方给予“折扣价免费赠送”。因为对实体店比较放心,灯具送货上门时,叶先生未查看产品合格证、“3C”认证标识等资料,在之后的装修过程中,才发现灯具无“3C”标识。
随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叶先生家里检查,发现这2盏以“折扣价”方式免费赠送的灯具,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经查明,家装店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违反了这一规定。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对该家装店依法作出了责令改正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