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新政出台 推出多项惠民举措

聚焦租房提取、婚育家庭贷款、老旧小区更新融资三方面释放民生红利

记者 陈妤 通讯员 丁颖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10月17日 第 1 版 )

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近期出台新政,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从租房提取、婚育家庭贷款、老旧小区更新融资三方面释放民生红利,让公积金保障更加精准、普惠。

新政优化租赁住房提取模式,在现有定额提取基础上新增按实际支出提取渠道,更好满足租房职工真实住房消费需求。原有政策实行定额提取,单职工每月可提取1400元,双职工每月2880元。新政落地后,若实际租金高于定额标准,缴存职工可凭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按照实际租金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受定额上限约束,只要公积金账户留有余额即可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舟山本地住房市场租金水平。“这项调整兼顾普惠基础保障与个性化租房需求,切实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压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处负责人介绍说。

针对婚育家庭,我市建立梯度化公积金贷款上浮机制,以政策红利支持积极生育。按照新规,生育一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二孩、三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60%。该负责人介绍,对比原有政策,以往仅二孩、三孩家庭可享受50%贷款上浮,一孩家庭无额度倾斜,本次调整加大生育支持力度,分档差异化上浮,根据家庭生育情况精准赋能,减轻多子女家庭购房资金负担。

新政支持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改造老旧住房,通过创新担保模式,打通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融资堵点,助力城市更新提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缴存职工可通过缴存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他套住房抵押担保,先行获得公积金贷款,待项目竣工、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成后,及时办理正式不动产抵押登记。

据介绍,本次系列政策调整,坚持民生导向,拓展公积金使用场景,兼顾租房、购房、旧房改造等多元安居需求。公积金新政提升安居保障力度,持续助力我市住房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