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查处2起海洋违法倾废案
以案释法筑牢海洋环保防线
记者 陈逸麟 通讯员 杨帆 路昊霖 文/摄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8月06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近日,舟山海警局召集全市获准和实施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倾废船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船长等主体,结合具体案例开展倾废船出港报告制度宣讲活动。
海警执法人员对倾废船出港报告程序进行了讲解,并就《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并现场答疑,讲清法律规定、法律责任和违法后果,提高海洋倾废作业相关主体法律意识,规范海洋倾废监管制度。
严控废弃物入海是保护海洋生态的根本性举措。据悉,今年以来,舟山海警局已查处2起违法倾(排)废案。
6月3日下午,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朱家尖一游艇码头检查发现,该码头作业人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码头港池内未经处理的污水向码头近岸海域排放。7月29日,舟山海警局岱山第二工作站执法人员在岱山西侧海域查获一艘涉嫌非法倾倒废物的清淤作业船舶(见图),查实该船未安装使用海洋倾废在线监控设备,先后两趟向大海倾倒疏浚淤泥共400余立方米。
宣讲活动中,相关主体负责人共同签署《倾废船出港报告制度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