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作业人员向近海直排未经处理的污水
普陀海警查获一起非法排废案
通讯员 汪威 记者 陈逸麟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6月12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近日,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查获一起企业非法向海洋排放废弃物案。
6月3日下午,海警执法人员在朱家尖一游艇码头进行例行检查时,在群众配合下发现,该码头作业人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正在将码头港池内未经处理的污水,擅自通过两台抽水泵及两根黑色橡胶管道向码头近岸海域排放。
执法人员立即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取证,并当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海洋环境保护法》有明确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将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利用夜间、隐秘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海洋偷排污水,可能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威胁渔业资源和沿海群众生活环境。
舟山海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海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碧海蓝盾2026”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保持对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提醒相关企业和海上作业单位务必遵纪守法,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