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碑刻看清代舟山的科考旅费资助

楼正豪 张藏月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6月09日 第 04 版 )

景行书院增置乡试助田碑记

会试公车碑记

舟山博物馆外陈展区立有九通自乾隆至光绪年间的碑刻,其中有四通均涉及清代的景行书院。它们分别是署定海直隶厅同知阮恩元于同治三年(1864)孟冬月立《马岙大涂面官田拨充景行书院碑记》、署定海直隶厅候补同知陈乃瀚于光绪二年(1876)十月立《豁除渔涂浮收拨充景行书院碑记》、乡绅陆景佑等于道光七年(1827)八月立《景行书院增置乡试助田碑记》及定海直隶厅同知黄树藩于光绪十四年(1888)立《会试公车碑记》。前两通碑文收录于光绪《定海厅志》卷一八《学校志》,后两通碑文未载于方志,叙乡试、会试专项资助事,兹录全文并作一番考释。

一

《景行书院增置乡试助田碑记》高145厘米、阔82厘米、厚7厘米,楷书,无碑额,碑题由笔者自拟,碑文如下:

我邑僻在海外,非通国大都为贤士大夫冠盖所临,足资后学观摩砥砺。士之有志游览者,惕于风涛,每望洋而叹。即逢宾兴大典,人人念切观光,奋焉欲发。及行李戒涂,又以旅费无多,裹足不得前者,十居四五,此科名之所以未能盛也。

自缪侯燧兴立义学,置田若干亩,以资教育后九十余年,又得宋侯如林请拨马岙大涂面所辟圩田若干亩,供书院诸生膏火,景行书院之名始立。又十余年沈侯泰始详准自嘉庆二十一年以后,田息得给用。由是岁为延主讲课,生徒执经问业,彬彬乎规模粗具,而田息仅给修脯膏薪所需。于诸生应试之助,未能及也。

大总戎龚公名镇海,江苏松江府华亭县人,镇定之四年,威德兼隆,兵民共戴念。士子寒畯者多,即有薄产之士,裁赡身家而不足为资斧计。向例义学所给,又祗在极贫者,而余悉无闻。爰慨然筹捐,命佑等置田若干亩,立有龚作人户管两本,一存县案,一交柱首,轮执经理。岁入租息,以为省试资。每年议定五月廿九日,其应给者自到院,候董事当发执照,准七月廿九日在省按照给送卷费。其有赴试在省而无执照,及有执照而不在省赴试者,均不给送,即以道光八年戊子科为首。

呜呼!吾邑自国初置县以来,即设有总镇,握重兵以控制沧溟。二百年中皋比相望,人第仰为岩疆保障而已。今大总戎政简必清,视兵民为一体,不判文武为两途。首修文庙,次建婴堂,复为置田助试。其嘉惠士林,以振兴文教,俾下邑得日增声,文物之盛,宜何如感德哉?田既置,谨为之记。

道光七年八月日董事陆景佑等公立

《会试公车碑记》高190厘米、阔71厘米、厚17.5厘米,有篆书碑额,正文楷书,磨泐严重,可辩识碑文如下:

会试公车碑记

□□□□之区□□□□西屹蛟门山东,郁乎奇雄,人文蔚为瑰丽,自来膺显秩居清要者,代不乏人。纵由钟□之□□□□□□之厚。余莅此土四载,于兹见都人士雍容翘秀,磊落英多,近科乡试领荐以去者,踵相接转。转眴应试□奋搏□□□筹于膏秣,恒费踌躇。适绅士□前年衜头保定会馆落成,拨捐制钱壹千贯交存殷绅,生息以助会试公车,酌定章程。□□者董其事,每科视会试举之多寡,以岁收息钱之盈绌照派均给。其有故不试者,弗与焉。按宾兴大典会试举人例给□□银两。是举也,于国家厚待士子常例之外,又加□□。宜乎金殿玉堂后先步武,上以副作人之雅化,下以沛嘉惠于无穷□□□也。余故乐应所请,爰酌款而劖诸石。

计开:

一是项系由保定会馆拨款制钱壹千串,交殷实绅董存典,长年八厘生息,自光绪十二年正月为始,岁收息钱以备会试。□□分分给举人公车之费,银洋照时定价制定,九九足串,不准搀和私铸。一切收付账目均归绅董经理,不得假手胥吏以□□侵克。该绅董亦须秉公办理,毋得滥克。

一岁收息钱自有定数,凡遇恩科,及应试人数均难预计,总视积息若干。不论家道贫富,科分后先,均于会试前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齐集景行书院,各其收领,按名给发。

一会试举人领资后,如有丁忧、患病等故,自应减半缴还。其托故不试情同滥冒,应遵照收文龙门点名各册,核销不符例者,数追缴其缴还钱文,仍归于□绅董收入存记,拨入下科,分给册内,毋稍徇情,以免混淆。

一武榜举人会试,按名□□,减半给发,不得争执。

一每届应试举□□□给发资□□日均须详缮清单,实贴书院照墙,以昭信实。

光绪十四年岁……日知定海厅事都昌黄树藩志

二

《景行书院增置乡试助田碑记》是这四通碑刻中唯一的民间碑,立碑者景行书院董事陆景佑为定海本土乡绅代表。碑文开头作者感慨定海地处偏远海岛,非交通便利的大都会,罕有贤士大夫、名流官宦来此,后学们缺少可参学、勉励的榜样。而有心外出求学者,都畏惧海上风涛,每每望洋兴叹。碑中的“宾兴大典”,是地方官专为科举考生举行的欢送仪式。对定海的秀才们来说,乡试考场是远在数百里之外的杭州的浙江贡院,即便都跃跃欲试,可等到收拾行李将要上路时,不乏因需跨越重洋、路费不足而退缩者,这便是定海科举不盛的原因。

碑文继而回顾清代舟山的办学历史,先是康熙展复后的定海知县缪燧(1650~1716)兴立义学,置田若干以资教育。光绪《定海厅志》卷八《名宦传》载:“(缪燧)葺学宫,凿泮池,易棂星门,构正副学署……设义学,为贫子弟延师,并置田购书以资其用。”学宫(又称县学、儒学)乃官方儒学教育机构,修缮学宫为地方官员必做的本职政务;而义学(又称义塾)或由官办或官民合办,是官方倡导的教育启蒙慈善机构,来求学者不论出身,与学宫的服务对象为通过童试的生员不同。碑记道,90余年后,又有乾隆、嘉庆年间的知县宋如林拨出马岙大涂面开垦出的若干亩圩田,作为膏火田,创建景行书院。但当时只有院名,没有院舍,暂借义学授课。书院大多为官督民办的、以科举应试为目标的精英讲学机构,招生对象既有备考秀才的童生,也有将考举人的生员。光绪《定海厅志》卷一八《学校志》载:“(嘉庆)十六年,其田又被牧马租所移。二十一年,知县沈泰剀切申详,其田得仍归书院。”与碑记内容相印证。即又过了十多年,从嘉庆廿一年(1816)开始,知县沈泰争回马岙大涂面田产,将收入用于书院日常开支。自此每年聘请名师,生徒执经问业。但景行书院院舍自道光四年(1824)知县恽敷始建,直至继任知县陈从嘉才完成全部工程,于碑记中未讲,因其不是文章重点。

碑记强调田产收入只够支付老师的酬金与学生纸笔、灯油等开销,顾不上资助他们赴考的路费,于是引出定海镇总兵龚镇海之义举。碑记内容与光绪《定海厅志》卷八《名宦传》记载相符,厅志云:“定海人士应秋试者,率艰于川资,镇海为筹巨款,买公田五十余亩,以三年租息所入给乡试盘费一次。至今公田输粮,名其户曰‘龚作人’,不敢忘所自也。”碑文称,定海读书人家境贫寒者居多,就算有些薄产,也仅勉强养活家人,根本凑不出应试路费,而义学只补助极其贫困的学子。于是龚公慷慨筹款,命景行书院董事陆景佑等人购田地若干亩,专立名为“龚作人”的田产户籍文书两份:一份存放在县衙备案,一份交给书院柱首、董事,由众人轮值管理。每年的租谷收入,专作士子赴省城杭州参加乡试之费。户名“龚作人”中的“龚”既指总兵龚镇海之姓,又与“公”同音;“作人”出典《诗经・大雅・棫朴》“周王寿考,遐不作人”之句,意为培育、造就人才,“公作人”即为公共的、用于培育科举士人的田产,立此专户,与官田、民田彻底区分,纳税独立、账目清晰,世代承袭、不可更改。碑记写明章程,每年商定在五月二十九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子自行来景行书院,等候董事当场发放领款执照;定于七月二十九日在省城,依执照发放应试卷费与路费。如果到了省城应试却没有执照,或是领了执照却没去省城应试,一律不予发放。此项规定从道光八年戊子科乡试开始执行。

立碑时间为道光七年八月,与每年乡试时间一致,龚镇海于道光三年升任定海镇总兵,十年因病解任。碑记最后称赞“今大总戎政简必清,视兵民为一体,不判文武为两途”,折射出海岛文武合一、军民共融、因俗而治的儒学教育特色。

三

《会试公车碑记》是四通碑中唯一有碑额者,“会试”为清代科举的中央级考试,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文、武两科分别由礼部、兵部主持。应试者须是各省的举人,中榜称贡士,随后再经殿试成为进士。“公车”原指汉代以公家车马接送被征召的贤良之士入京,在此特指参加会试的旅费资助。立碑者黄树藩于光绪十一年至十七年十二月(1885~1892)任定海直隶厅同知。碑文开篇黄树藩感叹在此任职四载,看到本地士子才学不凡,乡试中举者接连不断,但转眼又到会试之期,他们常为筹措路费而发愁。恰好衜头保定会馆落成,拨捐制钱一千贯,交由殷实乡绅管理利息,以作举人赴京会试的川资。根据各科赴考举人数额,以及当年所收利息多少,按人数平均发放。因故未应试者,不予发放。碑记又道,会试大典本已按朝廷礼制补贴路费银两,此举是在国家优待士子的常规之外,所增添的额外资助。

碑中的“衜头”指定海衜头,位于定海海滨公园至卫海路一带,东岳山之侧,为明清时代舟山重要港埠。民国《定海县志》册二《营缮志》载:“天后宫,在南门外,东山麓。清康熙间总兵蓝理创建,旁为八闽会馆。同治间,商民又别建福兴街,亦称保定会馆。”2004年卫海路保定会馆旧址拆迁时,曾出土一块“保定会馆界址”碑,现移至蓝理纪念馆。表明保定会馆本是福建商帮组织,他们在定海经商多年,通过资助当地学子以融入地方社会、获取声望。

碑记后半部分为川资管理使用具体章程,共计五款:

第一款,此项经费由保定会馆拨款制钱一千串,交由殷实乡绅董事存入当铺,每年按8厘获得收益。自光绪十二年正月开始,每年收取利息,会试之时分发给举人作为进京路费。银两、洋钱按照当时市价折算,必须为九九成色的足串制钱,不准掺入劣质私铸钱币。一切收支账目,均由乡绅董事自行经管,不得经手官府差役,以防克扣侵吞。该乡绅董事也须秉公办理,不得随意克扣、少发。

第二款,每年收取之利息自有固定数额,但遇加开的恩科,或试举人数难以估算之际,总体则按积存利息的多少来分配。不论举子家境贫富、应试科目先后,均应于会试前一年的十一月十一日至景行书院亲自领取,按人头发给。

第三款,应试举人领取资助后,若发生丁忧、患病等变故不能赴考,应当退还一半。若托故不考,等同冒滥领取,应依照京城会试考场的点名册进行核对注销。凡不符合规定者,追缴所领款项。缴还的钱文,仍归入该乡绅董事账下存记,留到下一科会试时,再按名单统一发放,不得徇私偏袒,以免混淆。

第四款,武科举人参加会试,按名单减半发放资助,不得争执。

第五款,向每科应试举人发放资助的日期与明细,均须详细造具清单,正式贴在景行书院的照墙上,以昭示信实。

光绪《定海厅志》卷一八《学校志》“会试宾兴”条云:“光绪拾壹年拾贰月间,知厅事黄树藩拨公款钱壹千贯存当生息,将息钱分给会试川资。”与碑记内容十分雷同,金额一致,但性质不同。光绪十一年十二月,黄树藩以厅署公款一千贯制钱存当生息,属地方官履职范围内的行政拨补,是一种救急式举措。三年间,保定会馆落成并主动拨出一千贯作为助学本银,并在章程中规定“一切收付账目均归绅董经理,不得假手胥吏。”实现财务独立,最终从年度财政依赖转为本银生息的永久性公益基金。章程虽由绅董订立,但必须官府出面立碑,才有法定效力,而能垂之久远。

《景行书院增置乡试助田碑记》和《会试公车碑记》所录章程显示,道光、光绪年间舟山乡试、会试旅费资助的发放场所皆在景行书院,可知景行书院作为清代后期舟山最大书院,是定海士子日常聚读之所。乡试、会试资助款属于社会、个人捐资形成的公益基金,并非官府拨付的官学经费,因而景行书院自然成为唯一合适的发放地点。民国《定海县志》册二《营缮志》载:“景行书院,在城中,大余桥北,小余桥南。”原址在今定海区政府东北,干大圣庙南侧,建筑已不存。

综上所论,定海僻处海中,风涛险恶,赴考之艰远超内陆。然而,正是这种特殊的地理困境,激发了地方社会更为自觉的公益行动。从道光时定海镇总兵龚镇海创设“龚作人”公田,以租息助乡试,到光绪朝由保定会馆捐款,通过存典生息的方式以济会试,二者均将一次性捐助转化为可持续的科举基金。这两通石碑不仅弥补了方志记载之缺,更从社会史视角揭示了海岛地区官、绅、商、兵多方力量如何围绕“科举公平”这一目标形成协作网络,为理解传统中国的基层治理与公益实践提供了具体而微的范例。

作者单位为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本文系2025年度舟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规划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