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试鸣防灾警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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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6年05月10日 第 03 版 )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全面检验全市人防警报设施设备功能状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市国动办定于2026年5月12日上午组织全市防灾警报试鸣,试鸣时间和音响信号类型如下:

10∶00—10∶03 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10—10∶14 试鸣防灾解除信号(连续鸣响4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全市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舟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