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3800余艘渔船进入伏季休渔
新修订的渔业法昨起施行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张炜昊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5月02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昨天12时,全市3800余艘渔船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除钓具作业渔船外,禁止所有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及配套辅助船只出海作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也于当日正式施行。
伏季休渔政策规定,我市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段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余各类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5月8日起,本地市场将全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及活体水产品。
8月5日12时起,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灯光围(敷)网四类作业渔船,可依规申请专项捕捞许可,获批后方可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渔业资源专项捕捞作业。
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各地将严格落实“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管控举措,织密监管防线,不留监管盲区,从严查处渔船违规出海捕捞、违禁渔获物交易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伏季休渔管理秩序。
此外,在新《渔业法》即将施行之际,我市海洋渔业部门依托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深入各重点渔区开展普法宣传解读,推动法律法规直达基层、深入人心。
新《渔业法》围绕渔业转型升级、渔民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违法成本、明确行政处罚罚款下限等重点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举措,大幅提高了涉渔违法行为违法成本,执法震慑力度显著增强。其中,无证捕捞行为行政处罚由原先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情节严重的,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没收渔具及捕捞船舶。针对电鱼、炸鱼、毒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样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视情没收捕捞船舶。
“新法从法律层面斩断‘三无’船舶灰色产业链,强化源头管控与联合惩戒,法律条款将构筑起遏制非法捕捞、规范渔业生产秩序的坚实‘防火墙’。”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执法协调处相关负责人说。
在水产养殖监管方面,新《渔业法》同样大幅提升违规惩戒标准,最高罚款额度达200万元,重点紧盯无证养殖、苗种违规经营、破坏生态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四大类突出违法行为,压实养殖生产监管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新《渔业法》的另一亮点为坚持资源养护与民生保障并重,健全完善渔民权益全维度保障体系。比如明确了核发养殖证书时,应优先保障本地渔业生产者生产生计,科学核定养殖经营期限;鼓励发展渔业互助保险等多元化保险业态,持续增强渔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切实筑牢渔民生产生活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