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托育消费券本月24日起申领

  全市入托或计划入托的0~3岁婴幼儿每孩可领2张、每张200元,预计共发放2450张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谢雅婷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4月23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全市3岁以下萌娃的家庭又可以领育儿福利了!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新一轮托育消费券将于4月24日9时起全面开放申领;每名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庭最多可申领2张、每张200元,每月使用1张,累计最高可享受补贴400元。

本轮托育消费券发放对象依然是全市范围内入托或计划入托的0~3岁婴幼儿(含年满3周岁但未达幼儿园小班入学年龄的儿童)。与去年相比,此次消费券发放取消了“入托机构预核销”这一环节,流程更便捷。目前全市共有99家登记备案托育机构经审核通过可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

本轮托育消费券计划发放2450张,其中定海区500张、普陀区500张、岱山县300张、嵊泗县300张、新城管委会650张、普朱管委会200张。申领时间为4月24日9:00至4月28日24:00(名额有限,先到先得)。使用有效期为自领取后次月起两个月内(即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婴幼儿在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托育机构入托后,家长须于7月15日前通过线上平台提交补贴申请,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

消费券仅限于在申领时选定的托育机构使用,不得跨机构使用消费券或兑换现金。婴幼儿当月实际入托天数须达到该月工作日的50%(含)以上,方可使用当月消费券。符合我市各地二孩及以上入托补助政策,且保育费缴费金额不高于当地补助标准的家庭,不参与本次消费券申领。

符合申领条件的婴幼儿家长,登录“浙里办”APP,依次进入“健康舟山”—“同舟善育”—“儿童管理”(新增儿童)—“托育消费券”—“去领券”,选择婴幼儿及意向托育机构,填写申领数量(最多为2张),确认后即显示“领券成功”。孩子入托后,家长在“同舟善育”栏目进入“托育消费券”—“补贴申请”,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婴幼儿户口簿、入托收费票据等证明材料。经托育机构及卫生健康等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婴幼儿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市卫健委人口与家庭处处长沈燕儿表示,发放托育消费券是促进健康消费工作部署、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回应家庭实际需求,以“真金白银”推动“幼有善育”的具体行动。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激发托育消费活力,让更多家庭“托得起、托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