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开2025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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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6年02月28日 第 04 版 )

2025年8月1日至8月20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舟山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5年11月11日向舟山市正式反馈督察报告。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切实把抓好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各地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高质高效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舟山市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点面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系统施治,及时研究制定《舟山市贯彻落实2025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着力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市,打造美丽舟山,推动实现绿色发展水平更高、生态环境品质更高、治理能力水平更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海洋城市。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高质高效整改到位。坚持动真碰硬,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全面推动督察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高质高效。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到2030年,城乡融合、全域美丽的海岛大花园格局基本形成。空气质量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与水生态健康稳步提升。达到美丽城市建设要求,区域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达到省定目标。三是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新标杆。到2030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碳达峰如期实现。四是形成现代化环境治理新范式。到2030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陆海统筹的智慧监管模式更加成熟,生态文明整体智治能力达到更高水平。

针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时限要求。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常态长效,提出了5大类18项措施。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拧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严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二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市。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舟山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低碳新型能源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智慧现代化物流体系。夯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三是深化重点海域环境质量攻坚,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深化重点海域环境质量攻坚,提升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水平,优化养殖用海管理,健全自然岸线管理工作机制。四是聚焦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聚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深化碧水蓝海行动,深化清废净土行动,强化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监管。五是抓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系统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水环境监管治理,加快推进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组织保障措施。市美丽舟山建设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各县(区)、功能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压紧压实属地整改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履行落实行业督导主体责任。

舟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坚定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不折不扣抓好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守护好舟山的好山好水好生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市,努力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海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