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构建“数字赋能与制度适配”发展模式
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陈泽侠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12月18日 第 03 版 )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也是海洋经济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跃升的转型攻坚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这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而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制度健全要求,则为海洋经济转型注入了核心动力。舟山作为我国最早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围绕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当前,全球海洋经济正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演进,国际海洋治理规则博弈日趋激烈。舟山虽已形成显著的远洋渔业等产业规模优势,但同样面临数字赋能不足、制度供给滞后、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等多重挑战。破解这些深层次制约,亟须探索系统性的创新发展模式。鉴于此,本文立足于“十五五”规划的战略导向,以数字赋能与制度适配为核心分析框架,系统梳理舟山海洋经济的发展现状与主要短板,重点聚焦于构建并阐释“数字驱动—制度保障”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并围绕该模式提出具有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以期为舟山在“十五五”时期实现海洋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路径指引。

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舟山市海洋经济在产业规模、数字应用、制度创新与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十五五”时期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

产业规模稳步增长,集群态势初步显现

舟山市已形成以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船舶与海工装备、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数字海洋等为核心的九大现代海洋产业体系。2025年前三季度,舟山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8%,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8.9%,增速领跑全省;九大现代海洋产业新落地重点产业项目106个,计划总投资达348.5亿元,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尤其在绿色石化、大宗商品贸易等领域形成了一定优势,正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贸易与储运基地。

数字技术局部渗透,融合应用开始探索

舟山市在港口物流、海洋监测等领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得到初步应用,部分码头智能化改造取得成效。数据要素价值化探索起步,如普陀区2025年以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已提交登记申请13件,往年成功登记的2件入围全市首批海洋大数据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此外,海洋生态环境的数字化监测网络也在部分区域建立。

制度环境持续优化,改革试点先行先试

依托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舟山市在投资贸易便利化、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实施了如“分期验收”等改革举措,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在数据要素治理、对接国际规则等方面也开展了前期政策探索。如组建“科室骨干+第三方专员+企业专员”服务团队,提供存证、登记、质押等全周期服务;建设大宗商品特色综合保税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短板

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与“数字驱动—制度保障”模式的内在需求,舟山海洋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短板。

数字赋能广度与深度不足

数字基础设施尚未实现全域覆盖,特别是偏远海岛及海域存在网络瓶颈。数字技术与海洋产业的融合多停留在点状应用,尤其在海洋渔业、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中渗透率低,缺乏系统性、深层次的转型。海洋数据资源分散孤岛化,共享流通机制不畅,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价值挖掘处于初级阶段。既懂数字技术又熟悉海洋经济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短缺。

制度体系适配性有待提升

面向数字经济、海洋新业态的制度供给相对滞后,现有部分政策法规难以有效回应技术创新带来的新问题、新需求。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存在职责交叉与协调不畅问题。支持数字化转型的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工具的系统性、精准度和力度均有待加强。

产业结构与效能有待优化

产业层次总体仍偏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量偏小。产业链内部及产业间的协同联动不足,高附加值环节竞争力不强。部分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压力较大,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十五五”时期舟山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数字驱动—制度保障”发展模式构建

针对现状与短板,本文聚焦于构建并阐释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数字驱动—制度保障”双轮驱动模式,以提升“十五五”时期舟山市海洋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

总体框架

模式总体框架包含“数字驱动”与“制度保障”两大系统。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制度体系动态适配为保障,形成“技术—产业—制度”三维互动、螺旋上升的发展格局。

模式的核心机制包括:一是技术赋能机制。通过数字技术渗透,重塑海洋产业价值链,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二是制度保障机制。通过制度创新破除数字技术应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数字化转型提供稳定预期和有效激励;三是反馈调适机制。通过动态评估数字技术与制度体系的匹配度,及时调整政策工具和实施路径,确保模式运行效率。

数字驱动系统构建

一是夯实底层基座。加速建设“空天地海”一体化的海洋信息通信网络,实现5G/6G、卫星互联网等在关键海域、岛屿的连续覆盖。统筹部署海洋立体感知设施,建设统一的舟山海洋大数据中心与边缘计算节点,形成强大的数据采集、传输与算力支撑体系。二是深化产业赋能。分行业推动全链条数字化转型。远洋渔业重点发展智能捕捞、可追溯供应链;港口物流聚焦全流程自动化、单证电子化与服务平台化;海洋旅游着力打造智慧景区、沉浸式体验与精准营销。同时,培育海洋大数据服务、海洋软件等新兴数字产业。三是激活数据要素。建立海洋数据资源目录与标准体系,探索数据产权登记、评估、交易机制。建设安全可信的海洋数据交易平台或运营中心,推动数据资产化,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制度保障系统设计

一是强化法规标准引领。利用地方立法权,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海洋数字治理、新业态监管等领域率先探索制定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为创新活动划定跑道、提供法治保障。二是优化政策支持体系。构建涵盖研发补助、投资补贴、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绿色金融等在内的精准政策工具箱。特别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首台套装备应用、数据产品市场化等的支持力度。三是创新协同治理机制。建立高位协调的海洋数字经济发展领导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探索“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协同治理新模式,提升政府精准服务与产业协同能力。积极参与国际、区域间数字海洋规则对话与合作。

系统耦合协同机制

确保数字驱动与制度保障相互促进、紧密耦合。建立战略协同机制,在发展规划中统一部署;完善政策协同机制,使科技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同频共振;构建主体协同机制,形成政、产、学、研、用多元共治生态;引入动态评估与调适机制,定期评估模式运行效能,及时修正数字路径与制度工具。

对策建议

为更好地将“数字驱动—制度保障”的发展模式付诸实践,推动“十五五”时期舟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实施海洋数字基建攻坚行动

制定海洋数字基建专项行动计划,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激励企业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公私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数字基建用海”绿色通道,简化用海审批流程。同时,建立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利用效率。

推动重点产业全链条数字化跃升

针对远洋渔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船舶修造等特色优势产业,出台行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与支持指南。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通过“技改贷”“数字券”等形式降低企业转型成本。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未来工厂”“智慧渔场”“数字港口”标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解决方案。

加快海洋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

争取纳入省级及以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率先建立海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推动政务数据、行业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繁荣数据产品与服务生态。完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数据流通安全可控。

构建适配的数字制度创新试验区

以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为核心载体,争取在跨境数据流动、数字贸易、数字身份认证等领域开展压力测试与制度创新。对内深度融入长三角,共建海洋数字创新共同体与数据共享机制;对外依托自贸区,主动参与国际数字贸易、绿色航运规则制定。

强化数字人才与创新生态培育

实施“数字+海洋”复合型人才引育工程,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特色学院、实训基地。大力引进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与创新团队,完善配套服务。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海洋数字技术创新联合体,攻关关键共性技术。举办高水平的数字海洋论坛、创新大赛,营造浓厚创新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党校

本文为2025年度舟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