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种植公司合伙人之间股权转让引起的40万元债务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没想到法官对稻田收成查得介清爽”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黄杰 刘莹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12月17日 第 04 版 )
本报讯 一桩三年未结的股权转让纠纷,让种粮户胡某面临“饭碗不保”的困境。在当地法院推动下,105亩水稻变成“还款金”,40万元债务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3年前,胡某与两名合伙人共同投资创办了一家谷物种植公司,承包土地种植水稻。不料市场起伏,合伙人经营理念不合,企业出现亏损,合作关系逐渐破裂。其中一名合伙人诉至岱山县法院要求进行股权变更。在法院主持下,3人达成调解协议:股份全部过户给胡某,胡某分两期支付股权转让款60万元。
然而,在第一笔30万元款项按期兑付后,第二笔发生了违约,迟迟未能到账。今年7月,两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胡某强制执行,加上违约金10万元,执行标的40万元。
“这片地是我租的,这些农机都是贷款买的,手头资金紧张,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胡某向法官陈述自己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两名申请执行人则情绪激动地表述,胡某与其妹夫合作经营其他农业项目,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的可能,“要是不还钱,田里的水稻就归我们了!”双方之间的不信任,让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此时法院若采取查封、扣押财产乃至拘留等强制措施,胡某的生产将被迫中断,不仅耽误农时、毁损作物、浪费农资,更会直接阻断其收入来源,削弱其偿债能力。出于保住种植户生计的考虑,承办法官带领执行团队深入田间地头核实情况。他们走访村委会查询土地租赁记录,到镇政府调取备案合同,深入烘干厂了解经营模式,逐步摸清了胡某的生产经营全貌,还从中捕捉到了关键线索——胡某虽然流动资金少,但享有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政策补助,粮食“收两天、烘两天、卖两天”,通过粮站统一销售,所有款项均汇入其指定账户。
掌握具体情况后,执行团队随即与粮站建立联动机制,冻结相关账户。从10月底开始,胡某的卖粮款陆续到账;至11月中旬,他这一季的粮食销售和农机补贴总收入为60多万元。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扣划款项,40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真没想到,法官连稻田的收成都能查得介清爽。”收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感慨道。
“虽然土地、人工、农机、肥料等都是先用后付,后续还有许多款项要结算,资金压力仍然很大。法院的处理方式,让我还能继续把地种下去。”胡某表示。
“这种‘活水养鱼’的柔性策略,既维护了债权人权益,也让被执行人的‘饭碗’得以保全,为农业生产留住了人才和项目。”法官提醒市场主体,在参与投资、签订协议时须明确履约责任,避免因违约行为影响自身信用与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