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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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12月06日 第 03 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以下简称“高新拓展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封闭范围
园区内东至梁横山,南至自贸大道,西至通港四路、通港五路,北至新奥海堤,划定为封闭管理区域。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12月12日12时起实施。
三、管理要求
1.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区域车辆、人员进出管理要求,外来车辆、人员出示相关证件登记查验后方可入园。
2.园区自贸大道、自贸北二道、新奥道、通港五路、通港六路等公共道路,禁止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
3.园区各企业做好对上下班员工、进出车辆的宣传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在高新拓展区卡口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按道路标识行驶,服从园区管理人员管理,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
4.园区各企业必须加强对进入本厂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装卸货时间,规范厂区内车辆停放位置,加强对厂区门前道路的巡查,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停留,及时向高新拓展区管理服务中心报告。
四、违规处置
对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园区管理规定分级分类处置,依规采取取消入园资格等方式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580-2581965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