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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安宁权需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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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10月24日 第 04 版 )

本版署名文章不代表本报立场每个人都应有话筒,欢迎争鸣
点滴录|周沫笔者一贯厌恶推销电话,因此一接到手机运营商的优惠套餐推荐电话就立即挂断了。没想到,电话骚扰秒变短信骚扰,短信称刚刚来电是他们的优惠推荐专线,可放心接听。笔者是因为不愿被骚扰才挂断的,对方却说可以放心接听,实在让人啼笑皆非。不过短信最后倒是提供了避免再度被骚扰的办法:拒绝此类来电,请回复1。
可是,不被骚扰本就是合法权益,为什么要“回复1”之后才能实现呢?这次是手机运营商,下次可能是饭店、美容店、保险公司……假如都来推销优惠套餐,然后说一声“如果不愿被骚扰就回复1”,这日子还能安宁吗?
相比于“扰你没商量”,手机运营商提供了“拒绝来电请回复1”的救济渠道,应该也是一种进步。这种进步,多半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已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范畴,明确禁止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正因如此,手机运营商才会在电话骚扰之后,谨慎地补上这么一句。
但哪怕只骚扰一次也依然是骚扰,在没有特意声明前默认用户“愿意被骚扰”更是毫无道理。真正遵从法律精神,就应当默认安宁权,彻底放弃点对点的电话推销。考虑到或许会有用户乐于接受电话推销,手机运营商可以发这样一条短信:愿意接听电话,请回复1。这样做,安宁权才能得到更好地实现。
《民法典》实施后,骚扰电话确实少了,但远未绝迹。作为手机运营商,有守护用户安宁权的更多责任,理当更加严格地遏制自己的“骚扰冲动”,别拿“拒绝来电请回复1”做挡箭牌。推销优惠套餐可以到媒体发布广告,这才是广而告之的正经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