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涉残民生事项实现市域跨县(区)通办
覆盖我市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核心需求领域
记者 何菁 通讯员 童李燕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10月13日 第 01 版 )
民生面对面·追踪
本报讯 近日,我市明确全市20项涉残民生事项实现市域跨县(区)通办,其中15项纳入跨区域资金结算清单,实行“常住地办理、常住地支付”,切实打破地域限制,让残疾人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助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今年6月举行的“民生面对面·书记市长走进基层单元”活动提出,以“民生事项全市域通办共享”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我市相关部门积极跟进落实,市残联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公布市域通办涉残民生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公布的20项市域通办涉残民生事项,覆盖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核心需求领域,既包含基础服务也涵盖需精准保障的补贴类事项。
在基础服务方面,残疾人证办理(含新办、换领、迁移等6项细分业务)、残疾人之家入托申请、残疾人托养中心入住申请3项事项,残疾人可在常住地直接提交申请,无须返回户籍地办理,大幅减少跑腿成本。
针对残疾人群体最关切的康复、教育、就业等保障类事项,此次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与资金结算机制。在儿童康复领域,0~18周岁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的基本康复训练补助、肢体矫治手术补助、人工耳蜗植入及处理器升级补助,以及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期间额外生活支出补贴等,均纳入通办范围;成年肢体残疾人机构住院康复补助、辅助器具适配(实物配发或货币补贴)等服务,也可在常住地申请办理。
15项纳入市域通办跨区域资金结算清单的事项,全部采用“按实跨区域结算”模式,破解了以往“异地办理、资金难统筹”的痛点。其中,就业创业领域多项补贴政策实现“通办+直达”:法定劳动年龄段残疾人首次实体创业或网络创业可申领一次性补助,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首次创业3年内还能享受贷款贴息;16~69周岁残疾人被认定为种养业大户的,可获专项补助;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标准补助,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从事个体经营及灵活就业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和低保低边残疾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则全额补助。
教育保障方面,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被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每学年可获资助,大学生助学补贴同样实现跨区域结算;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取得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凭毕业证书可领一次性奖励。
贫困下肢重度残疾人髋膝关节置换手术补助、低保低边智力及精神残疾人康复补助等医疗康复类事项,也同步纳入跨区域资金结算范围。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涉残民生事项市域通办政策的落地,是根据《民生事项市域通办跨区域资金结算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全市残疾人工作实际梳理制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残联将指导各县(区)残联、新城及普朱管委会社发局做好政策衔接与服务落地,确保各项通办事项流程顺畅、资金结算高效,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公共服务的便捷与温暖,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