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度失能以上老人 可申领养老服务消费券

记者 陈斌娜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8月22日 第 07 版 )

本报讯  近日,我市民政部门为失能老人推出养老服务消费券,申领对象为经评估的常住舟山市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老年人。目前,全市已有340余名老人成功领取了消费券,使用券70余张。

据介绍,消费券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折扣,分别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不得折现,需通过民政部“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购买养老服务,后续抵扣比例、额度将依托“民政通”动态调整。

消费券可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涵盖评估、聘用、个性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入住机构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和30天以内的“喘息服务”。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对象。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省市县其他面向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项补贴可同时享受。

需要申领消费券且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自愿申领,也可由家属、亲属或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代办。线上注册后,“民政通”中老年人信息显示相应失能等级标签的,系统自动发放消费券;无等级标签的,可通过“民政通”预约“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服务,评估完成且审核通过后,系统发放消费券。

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

符合《舟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评估政策的对象免费评估,其他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消费时,通过“民政通”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按消费券类型选择相应服务使用。参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服务的机构(企业),均可通过“民政通”查询。咨询电话可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网站或相关社区公告获取。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申领到消费券的以养老机构为主,一些没有评估失能等级的老人也陆续通过公布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了申请,评估人员正在抓紧评估中。“只要符合条件的老人均可领取这份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