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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舟山早期的宋代生活
北宋政和三年《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初识
吴博文 乐艳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8月13日 第 04 版 )
舟山博物馆藏《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是目前在舟山发现的刊刻年代最早的宋代墓志。出土时、地不详。据曾任舟山博物馆馆长的胡连荣先生回忆,该墓志2002年左右发现于海山公园石牌坊西侧部队宿舍附近。志石为青石质,志、盖一合,高88.2厘米,残宽62.5厘米,厚8.6厘米,志石已裂为多段,现存两段可拼合。据现存墓志可知,志主陈氏为北宋明州昌国人陈文谅之女,陈文谅或即元大德《昌国州图志》记载的“陈氏居士文谅”。与现存地方志等传世文献相比,《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保留了更多的对于当时舟山的社会生活、宗教信仰、丧葬习俗等方面的细节,可补史书记载之不足,具有不可代替的价值。
志文原文
志文前缺若干行,现存18行,满行35字。
之前的整理者仅著录其篆盖文字,但其背面的墓志却一直未被注意,我们根据新近捶拓的拓片录文如下:
【篆盖】
宋故颜府」君夫人陈」……」
【志文】
……□以 □……」
□□□□□□□□□□□□□陋之邑乎?当是时夫人□□□□□□□□□□□□□」□□□□□□□助聘者惧后夫人方且直辞正色援《栢舟》□□□□□□□□□□□□」□□□□者钳结,度不可渝,夫人磪然弥励,念生生所资无兼□□□□□□□□ □共 □祭 祀」□□诸孤而居则与之言:“尔父早夭即世,尔曹余累义苟不殒,□幸今岐嶷向成。余闻之,多男」子授之职,各谨尔身,听余毋怠,即从尔父地下游尚何憾?”诸孤唯唯□下,故其壮长,咸知敦」本节用,相湏(须)以餋(养),而夫人均调其中,图其羡赢,以治居第生产,皆有条序,□以故夫人晚年康」乐无事,日诵天竺书,得子希诏开示密义,顺享寿善。呜呼,其可铭也!于是序而铭焉。序曰:
夫」人,明州昌国陈君文谅之女,同产者七人,夫人即其长也,令姿淑德,父母爱之尤,而择所嫁。」以颜府君宽厚长者,遂以归焉。府君讳实,与夫人同里又同岁生,夫人归颜氏二十有一年,」生七男一女,而府君卒。夫人后三十有四年以大观四年六月丙申终于室,享年七十有五。」诸子卜以政和三年三月壬申招府君之魂合葬于富都乡德行里王弯之原,于是夫人子」男存者四人。长即希诏,修浮屠业,有声庐阜间,从之游者常数十百辈,盖有道者也,前夫人」卒;次即珪;次曰琩;次曰球;次曰瑛;次曰珍;次曰道原,亦为浮屠,与琩及夫人女前卒。孙男十」有八人,女十人,曾孙男女六人。铭曰:」
栢胡不可以为舟兮,材沉于用违。女胡不可以再适兮,恩迁而义堕。金」石可变兮,死生不移。妇节澟澟兮,诗扬史推。呜呼夫人兮,高攀远追。懋」兹壹德兮,庆源福基。寿富考终兮,孙曾祝尸。天有显报兮,铭无愧辞。
陈钜刊」
志文内容简述
据现存墓志,陈氏卒于北宋大观四年(1110),享年75岁,可知其生于北宋景祐三年(1036)。其父陈文谅为明州昌国(治在今浙江舟山)人,陈氏亦当为昌国人。陈氏是家中长女,“令姿淑德”,深受父母喜欢。其夫颜实与陈氏“同里”,亦当为昌国人。陈氏与颜实“同岁生”,20岁时嫁于颜实,41岁时其夫亡故。颜实壮年去世,对家计是个打击,但陈氏仍重视子女教育,告诫诸子谨身、毋怠,故众人长大后能做到“敦本节用”。同时,陈氏操持家务亦井井有条。此外,她“日诵天竺书”,其子希诏、道原均修“浮屠业”,可见其家庭具有浓厚的佛教信仰。
陈、颜二人共育有七子一女,七子分别为希诏、颜珪、颜琩、颜球、颜瑛、颜珍、道原,而希诏、颜琩、道原及陈氏之女四人均去世于陈氏之前。志文不载其父或其子官职,可知众人俱不仕。
北宋政和三年(1113),即陈氏去世三年后,诸子将其与颜实合葬于富都乡德行里王弯之原。石一民《出土宋代墓志见证定海双桥地名演变》记载,“富都乡德行里在今舟山市定海区小沙、双桥一带。”而“王弯之原”不见于元大德《昌国州图志》(以下简称“元大德《志》”)所载的富都乡八十三土
奥按元大德《志》记载富都乡有“王大簄奥
土”明天启《舟山志》记载富都乡有“王家岭嶴”由于缺少墓志出土信息,所谓的“王弯之原”究竟位于何处,待考。
现存志石残去前段,根据现存的文字以及铭文内容提及《栢舟》来看,应该有相当篇幅是与陈氏在其夫死后不再嫁之事有关。《栢舟》当即《诗经·鄘风·柏舟》,后多用以表示女性坚贞不二的品格。在宋代寡居女性的墓志铭中颇为常见,比如《范太史集》所记载的《右屯卫大将军妻平原县君张氏墓志铭》,提到其夫死时,张氏“尚少”且无子,其父欲使其改嫁,张氏“以死自誓不许”,而范祖禹为其所作的墓志铭中便提到“共姜守义,卫作《柏舟》”。又如杨万里所撰《萧君国华墓志铭》提到萧国华“九岁而孤”,“母朱氏日诵《柏舟》之诗以自誓”。再如南宋绍兴二十五年《宋故刘氏夫人墓志铭》记载刘氏二十六岁守寡,“所亲怜之,或劝之更嫁者”,而刘氏“自誓不嫁”,墓志铭文亦提及《栢舟》。
相关内容考证
1.”关于陈氏之父“明州昌国陈君文谅
元大德《志》云:
第二桥、第三桥皆在州巿之南,往宋明道初,陈氏居士文谅,自开封徙居于此,捐资建此二桥,人不病涉,目为陈太翁桥。……
东江桥,去州东五里,旧亦陈太翁所建,圯于风潮,厥后太翁诸孙行觉城居士重为建造。
陈氏之父“明州昌国陈君文谅”或即元大德《志》记载的“陈氏居士文谅”。原因之一是,陈居士文谅于北宋明道年间(1032—1033)由开封迁居此地(熙宁六年设昌国县),而墓志中的陈文谅长女陈氏出生于1036年,可见两者在此地的活动时间大致相当。原因之二则是,据墓志可知,陈氏“日诵天竺书”,而宋代女性信仰佛教的原因之一为家庭成员的影响,“由于社会对女性角色的要求,她们很少有机会走出户外,尤其是上层社会女性,所以接受外来思想的途径主要是家庭成员的影响。如果父母信佛,受长期生活环境的熏陶更易于接受佛教的教义”,此外,陈氏之子希诏、道原均修“浮屠业”。而据元大德《志》记载,不仅“陈文谅”为居士,其孙辈亦为居士,可见其家族亦具有浓厚佛教信仰,在这一点上两者亦相符合。
这里还有一点尚需说明,元大德《志》记载的“陈居士文谅”迁自开封,其籍贯当为开封,而墓志记载的陈氏之父陈文谅则为明州昌国人,两者看起来并不相同。不过,古人所说的“某人为某地人”,既有可能是以此人的祖籍为据,亦有可能是以此人的占籍之地为据,后者这种情况,李朝军、王胜明《宋代晁氏文人籍贯考辨——兼议古人籍贯的认定原则》一文就举了晁宗恪墓志铭的例子,“公姓晁氏,其家先济州之鉅野,今为开封祥符人”。又如《宋故郭朝散墓志铭》云:“先实钱塘人,五代乱离,流落江湖间,遂家于明。今为明之鄞人。”《宋故黄君墓志铭》云:“君讳浦,字巨渊,姓黄氏。黄姓出江夏,故今为四明之象山县人也。”因此,虽然大德《志》记载的籍贯与墓志所说其为明州昌国人的情况不同,但不能仅仅据此条排除两者实为一人的可能性。
另外,清代朱绪曾《昌国典咏》卷六“陈太翁桥”条云:“咸淳五年进士陈廙乃太翁之后。”按,陈廙实为“咸淳四年进士”万湘容《宁波科举录·宋元卷》认为此人事迹无考,朱绪曾则认为陈廙乃陈文谅后人,不知此言何据,待考。
2.关于“希诏”“道原”之名
希诏、道原二人,其名与其余诸子有较大差异,当是因其“修浮屠业”之故。《宋李府君并夫人陈氏墓志铭并盖》记载“子男五人:曰元、曰神操、曰奕、曰方。曰神操,今为比丘”《宋故明州慈溪县方府君并徐氏墓志铭》记载“子男七人:长曰操;次曰抗、摧、摅、掀、掖,然持经术者半而士类多之;次六曰惟什,从释氏”《宋故夏氏夫人墓志铭》记载“子男五人:曰邠;曰邵;曰郊;曰齐昼,为浮屠氏;曰邻”《宋故黄君墓志铭》记载“长曰千之……次曰贯之;曰百之;曰怀敏;曰柬之。怀敏学浮屠法,为比丘”皆明言其因学佛法或者“从释氏”“为比丘”而与其余诸子名字不同。
3.刻工陈钜
从志文末尾的“陈钜刊”可知,此墓志出自四明著名刻工陈钜之手。章国庆《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指出:
陈氏家族所刻碑石大都技艺精湛超群,尤得墨书神韵,无愧两宋四明著名碑刻世家。在《天一阁明州碑林集录》、《甬城现存历代碑碣志》、本汇编收录碑刻和方志著录中,其最早起自北宋嘉祐八年(1063)十月陈奕所刻的《宋故丁氏夫人墓志铭》,迄至是碑(笔者按,即1264年宋袁商墓志),历时二百年整,共五十九种,大凡为名碑和望族名人墓志。所题刻工姓名有陈奕、陈钜、陈锐、陈铎、陈璋、陈曦、陈景中、陈奇、陈师中(或为绍兴人)、陈希、陈赜、陈才、陈祥、陈裕、陈祐、陈炳、陈源、陈晔、陈溥、陈渭、陈洪和陈冲,共二十二人,其中可知有祖孙三代刻工的如陈锐、陈璋、陈曦,父子关系的有陈祐、陈晔,而从行字来看,许多刻工都是兄弟辈。如此历时弥久、规模庞大的碑刻世家,在国内恐怕亦是绝无仅有。
从字辈来看,陈钜、陈锐、陈铎三人当为同辈。现存墓志中还可确认出自陈钜之手的有还有数方,目前舟山博物馆藏《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为已知陈钜所刊墓志中年代最晚者,可知陈钜至少到政和三年(1113)仍有刊刻墓志的活动,且该墓志字口清晰、刻写精良,这都为研究陈氏刻工提供了新的线索。
另外,四明陈氏刻工为舟山地区所刊墓志,还可参看民国《定海县志》记载的《宋刘居士墓志铭》,该墓志刻工署名为“郡人陈景中摹刻”。目前可见四明刻工陈景中所刊墓志,如《王氏圆通庵记》(刻工署名“郡人陈景中刊”)刊于绍兴十五年(1145);《宋故左朝奉大夫薛公墓铭》(刻工署名“刊者陈景中、陈璋”)刊于绍兴十六年(1146)。而《宋刘居士墓志铭》刊刻时间为绍兴十年(1140),与上两则墓志刊刻时间相当,因此刊刻《宋刘居士墓志铭》的“郡人陈景中”当即四明陈氏刻工陈景中。
史料价值
关于宋代舟山的社会状况,研究者多以现存的地方志(如南宋乾道《四明图经》、南宋宝庆《四明志》、元大德《志》等)为主要依据,比如葛庆华《宋元时期舟山群岛经济文化的发展》,倪凌焉、韩伟表《宋元时期舟山社会发展的繁荣及原因探析——以“宋元四明六志”相关记载为基础》;冯定雄、林建《舟山群岛古代简史》等。
相较而言,墓志文献保留了更多的对于当时的社会生活、宗教信仰、丧葬习俗等方面的细节,可补史书记载之不足,具有不可代替的价值。目前已知舟山出土的宋代墓志或墓碑共有5方,其中《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不仅是目前在舟山发现的宋代墓志中刊刻时代最早者,同时也是舟山现存的年代最早的墓志。现存的另一块舟山出土的北宋政和四年《宋故洪氏夫人墓铭》,墓主洪氏为慈溪县(治在今浙江慈溪市)人,其夫陈谕为鄞县(治在今宁波鄞州区)人,均非昌国县(治在今浙江舟山市)人,且并不生活在此地,志文内容也与昌国县关系不大。因此,对于研究北宋时期的舟山而言,《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的价值更为突出。通过这块墓志,我们可以一窥北宋时期舟山的社会状况、宗教信仰、社会观念、丧葬习俗等。
1.社会生活:昌国地区人口扩张的缩影
该《墓志》记载,陈氏之父陈文谅共有七名子女,而陈氏自己则育有七男一女,陈氏下葬之时,“孙男十有八人,女十人,曾孙男女六人”。可以说,陈氏一家的繁衍生息,正是北宋熙宁六年(1073)以来昌国人口增长的缩影。这块墓志的发现对于研究当时的社会状况有较为重要的作用。
陈氏(1036~1110)生活的时代正是昌国人口数量有长足发展的时期。唐废翁山县后,舟山地区直到北宋熙宁六年(1073)才设置昌国县,下辖蓬莱、安期、富都三乡,元丰元年(1078)又“益以定海县(笔者按,治在今宁波镇海)之金塘乡”,此时昌国县“为下县”《元丰九域志》亦记载:“下,昌国。州东北一百七十五里。四乡。一盐监。”而宝庆《四明志》云:“绍兴十三年……户计万余,而丁口再倍,诏升望县。”《宋史》亦记载:“昌国。下。熙宁六年,析鄞县地置。有盐监。绍兴间,升望。”据上述记载可知,昌国在设县之初(1073~1078)原为下县,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升为望县。宋代所谓的望、紧、上、中、中下等县的等级主要是按照“户口”数额划分的,据《宋会要》,“太祖建隆元年十一月,诏:‘天下县除赤、畿、次赤、畿外,重升降地望,取四千户以上为望,三千户以上为紧,二千户以上为上,千户以上为中,不满千户为中下,五百户以下为下。自今每三年一次升降。’”据此可知,昌国作为下县,户口在五百户以下。到了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昌国县已“户计万余”,达到了望县的标准。也就说,从北宋熙宁六年(1073)到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昌国的人口增加了数十倍。
关于上述北宋昌国复县以后人口的增长问题,冯定雄、林建《舟山群岛古代简史》一书已论之甚详,读者可参看。不过,该书认为熙宁十年(1077),昌国已为上县,人口相比于设县之初,已增加至1—1.5倍,举宝庆《四明志》卷十八《沿革论》记载熙宁十年“昌国定为上县凡七乡”。但实际上,宝庆《四明志》卷十八《沿革论》所叙当为“定海县”(治在今宁波镇海)之沿革,原文当断为“皇朝熙宁十年割鄞县之海晏、灵岩、太邱三乡隶本县;元丰元年割本县之金塘乡隶昌国,定为上县,凡七乡”。所谓的“上县”指的是定海县(治在今宁波镇海),而非昌国县(治在今浙江舟山),《宋史》均记载“定海”(治在今宁波镇海)为上县,亦可证。
2.宗教信仰:佛教信仰在当地的流行情况
宝庆《四明志》记载了昌国县的十座禅院、六所教院、七所律院,而禅院中的“九峰山吉祥院”“普慈院”“万寿院”“保宁院”“祖印院”“延福院”“梅岑山观音宝陀寺”“迴峰寺”“兴善院”;教院中的“超果院”“化城院”“资福院”“华云院”“封崇院”;律院中的“潭石广福院”“隆教院”“保安院”“梵慧院”“普济院”“普明院”,按宝庆《四明志》记载在北宋时均已存在,证明佛教在此地已有一定的规模,但对于北宋时期民间佛教活动的具体状况,史料则阙如。
目前已知的宋代舟山地区民间佛教信徒活动的具体例证,大多为南宋时期。如宝庆《四明志》记载,南宋昌国人张超,其家“鬻素食为业”,“自幼孝,年十九,父荣患气疾寖笃,医药祷禬俱无效,超乃对佛炷香”;又如清光绪十七年(1891)出土的《宋刘居士墓志铭》记载,南宋昌国人刘仲翔,阅《金光明经》而开悟,自号光明居士,居家修行,“梦梵僧与祝发,授郁多罗作苾刍”,后“卧右胁而逝”。而新发现的《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记载北宋昌国人陈氏“日诵天竺书”,其长子希诏“修浮屠业,有声庐阜间,从之游者常数十百辈”,幼子道原“亦为浮屠”等信息,对于研究北宋时期舟山民间佛教发展状况具有一定价值。
北宋时期昌国县为明州属县,据学者统计,与浙江各地区历年出土北宋墓志数量相比,数量也并不算少,保留下来的北宋墓志弥足珍贵。而《宋故颜府君夫人陈氏墓志铭》作为目前在舟山发现的宋代墓志中刊刻时代最早者,对于研究北宋时期舟山的社会状况,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作者单位:舟山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