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背景下蓝碳富民的舟山路径研究

李宇宏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7月30日 第 04 版 )

作为地球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碳汇载体,海洋在全球碳循环平衡及气候调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海洋蓝碳(又称“蓝碳”)是指通过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主要特指海草床、盐沼和红树林三种生态系统。这些独特的蓝碳生态系统不仅具有显著的固碳增汇功能,还能协同实现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育及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多重生态服务价值。

中国在构建自身的蓝碳路径上已取得显著进展。然而,当前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成效仍受限于生态资源资本化转型的相对滞后。这一现实困境亟待通过顶层制度设计予以突破,以期构建“资本积累—生态改善—效益提升”的正向循环机制,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增长。

基于生态资源资本化理论的学理支撑,本文系统构建了舟山蓝碳市场建设的理论框架与实施路径。在深入剖析市场运行机理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制度设计、保障机制等核心议题,通过理论创新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为区域蓝碳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系统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舟山蓝碳资源现状

舟山拥有优越的自然资源禀赋,其沿海区域广泛分布着滩涂湿地、海草床、盐沼以及海洋牧场等多种蓝碳生态系统。舟山海域已记录的海洋生物物种数量高达1163种,海洋生物资源丰富。受益于北纬30度优越的气候条件,浙江海洋大学科研团队在红树林北移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成功将其引种至舟山海域,为当地蓝色海湾建设增添了独特的生态景观。

在科技创新与人才储备方面,舟山地区近年来通过整合浙江大学、东海实验室及浙江海洋大学等高等院校资源,成功构建了超过5个国家级与省级蓝碳研究平台。该地区已规划在低碳技术、零碳解决方案及负碳排放等前沿领域开展30余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充分彰显了其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舟山在蓝碳资源开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长期致力于碳汇型海藻与贝类的高效养护技术研发、综合养殖模式下的碳汇扩增机制探索以及人工鱼礁生态系统构建技术的创新应用,成功培育出具有显著固碳效应的新型海洋养殖品种。

作为我国蓝碳创新实践的典范工程,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通过构建海洋生态碳汇体系,积极探索以“海上绿色油田”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蓝碳富民的舟山路径

(一)建立蓝碳交易制度体系

为完善海洋碳汇交易制度体系,建议优先推进《舟山市海洋碳汇开发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工作,系统规范项目开发、申报审核及交易流程等核心环节。在产权制度创新方面,应着力构建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机制,通过明晰蓝碳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碳汇的产权归属、权益分配与流转规则,切实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蓝碳金融产品创新,研究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碳汇金融业务操作指南,探索基金、保险等金融工具与蓝碳项目开发的协同机制,从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1.法律保障机制

为规范蓝碳资源管理体系的法治化建设,亟需构建专项法律框架。该框架应着重解决以下核心问题:首先,在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生态产品的供给主体及其权责关系;其次,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与方法;再次,系统规定价值实现的具体范畴与实施路径;此外,还需完善市场交易机制的规则体系,并厘清蓝碳资源的产权归属问题。在此基础上,应统筹协调不同位阶法律法规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法律体系的内部一致性。

为推进蓝碳资源市场化交易进程,亟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与标准化框架。首要任务是构建科学完善的蓝碳资源核算体系。建议参照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提出的GEP核算方法及浙江省地方标准,对全市各层级行政区域开展GEP核算。具体而言,应重点围绕舟山特有的海洋生态系统要素,包括水域生态、海岛资源、沙滩环境及海洋生物多样性等,通过系统评估生态资产价值与GEP指标,科学量化海洋生态系统提供的各类生态产品与服务,从而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GEP核算模型与指标体系。其次,建议将蓝碳资源服务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为“第四产业”进行专项核算。在此基础之上,着力制定《碳账户管理标准》《生态功能项目交易规程》及《环境承载力评估标准》等系列标准体系,为蓝碳资源的可持续开发、环境权益的科学配置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的市场化转化提供制度保障与法律依据。

2.资金保障机制

鉴于政府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核心职能,其理应在蓝碳资源开发项目中承担主导性投资角色,并通过多元化路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重点强化生态功能关键区域的资金投入。具体实施策略可围绕以下三个维度展开:首先,优化区域蓝碳资源的财政投入体系;其次,科学引导金融机构对区域蓝碳项目提供精准金融支持;最后,有效吸纳社会资本参与蓝碳项目的建设运营。在此过程中,应着力打造具有海洋特色的“蓝碳银行”创新机制,同步构建完善的数字化运营平台,以提升管理效能。

3.技术保障机制

作为具有显著空间流动特征与跨区域外部效应的特殊生态资源,蓝碳资源在产权属性上兼具市场化商品特征与社会公益性双重特质,因此构建清晰的产权界定体系是保障蓝碳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制度前提。

为确保蓝碳资源产权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需构建完善的制度框架与规范化的确权程序。在具体实施层面,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政府部门应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权益获取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有偿使用、租赁经营、产权置换及赎买补偿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蓝碳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而有效激活蓝碳交易市场的活力;其二,需系统协调蓝碳资源产权与其他自然资源权属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确权过程中应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当出现权属冲突时优先保障蓝碳空间的产权确认,或通过创新性的三维立体确权模式实现各类自然资源权属的协调共存。

(二)建立蓝碳的监测与核算体系

以构建海洋碳汇核算技术体系为目标,选取嵊泗贻贝养殖项目作为示范案例,重点开发适用于舟山地区的贻贝养殖碳汇方法学,进而推动海洋碳汇方法学体系的系统化建设。

在方法学研究基础上,编制具有区域特色的《舟山市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同时通过科学评估筛选出滩涂光伏、盐沼湿地、海上风电、海草床生态系统、藻贝类养殖等具有碳汇交易潜力的项目类型,构建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海洋碳汇标准体系,为全国范围内的海洋碳汇核算工作提供实践参考。为确保蓝碳项目的规范实施,应建立标准化的蓝碳监测技术规程,重点完善碳汇型渔业等项目的监测体系。在制度设计层面,以“碳汇富民”为导向,通过建立健全蓝碳资源产权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等配套服务体系,优化蓝碳交易收益分配机制,为蓝碳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2025年初,舟山市正式颁布《涉海地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该标准的出台不仅首次构建了我国海洋生态价值评估体系,更为贻贝养殖碳汇交易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导。

(三)构建蓝碳市场交易机制

系统性地推进“蓝碳银行”试点建设,通过该平台构建舟山市海洋碳汇交易服务体系,建立标准化的蓝碳资源监测评估体系、信息披露机制及数据共享平台。在交易机制设计方面,重点研究制定蓝碳项目交易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交易主体资格、交易标的属性、交易模式选择及价格形成机制等核心要素,优化交易流程设计,完善市场流通渠道,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蓝碳交易市场体系。同时,创新性地建立蓝碳产品供需平衡机制,积极探索蓝碳远期合约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及多元化开发策略。在金融支持层面,着力完善蓝碳投融资机制,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投资基金及保险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开发期货、信贷、基金等蓝碳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工具,推动建立统一的蓝碳投融资标准体系,并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防控机制。

作者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为2024年舟山市社科联重点规划课题《舟山蓝碳富民的共同富裕新路径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