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打通法理民心全链条

—我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系列报道之二

记者 陈颖丹 通讯员 周璐 颖黄帧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7月23日 第 03 版 )

回眸我市“八五”普法工作,法治精神宛如一颗颗富有生命力的种子,在新区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孕育开花,逐渐融入城市血脉与市民生活,构筑起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推器。

我市深入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形成了“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域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这一创新之举也让普法工作真正融入了执法全过程,让执法环节成为了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

执法者在履行监管、处罚、服务等职责时,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律的传播者。“谁执法谁普法”形成了执法与普法同频共振、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不仅减少了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还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每一次执法都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让每一名执法者都化身普法宣传员,将执法过程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推动法治精神在执法实践中深入人心。

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中普法成常态化

“谁执法谁普法”的核心,在于让执法者成为普法的主力军。执法人员最熟悉自身业务,由他们担任本系统法律法规的普法员责无旁贷。

“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将普法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推行“说理式执法”。一方面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释法说理能力的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素养、沟通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推行“普法+执法”同步、“力度+温度”相融、“常态+长效”共进的工作模式,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做到精准普法、特色普法,推动形成执法普法工作新格局。

今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六横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某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一楼冰箱内有5瓶过期啤酒,执法人员立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此立案调查。该餐饮店经营者提出进行学法免罚减罚申请,并于3月10日进行了学法考核,考核成绩95分,符合六横辖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处罚学法减罚适用条件。鉴于该餐饮店积极配合整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该局决定对该企业减轻行政处罚。

这是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首例“学法考法减轻处罚”案件,通过普法教育、柔性执法等方式,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市场主体深入理解法律的内涵和要求,从而树立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让普法更有力度、执法更有温度。

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查处交通违法时,民警会实行“教育前置”,即现场讲解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危害,让当事人知法、懂法,对轻微交通违法者,强化规则意识。

除了推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交管部门还推出了“学法减分”——驾驶人可以通过学习申请扣减分值,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这不仅为驾驶人提供了纠错容错的机会,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实践,让交通法规从抽象条文转化为具体认知,从源头上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用法先学法,懂法促执法。我市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觉将普法教育贯穿行政处罚全过程。如将275个行政执法领域事项纳入“首错免罚”清单,对违法行为梯级使用提醒、教育、约谈、责令改正等谦抑的执法模式;交通运输部门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创新“说、劝、答、帮”涉企检查“四步工作法”,将普法教育延伸至经营前端,帮扶企业合规经营;卫健系统首创落实“罚后30分钟”处罚与教育制度,由执法人员利用30分钟左右时间以“面对面”“二对一”的形式对管理相对人开展处罚案件分析及针对性的普法教育。这些举措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也让法律知识在具体场景中得到生动传递,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推动形成“处罚与教育并重、惩戒与引导结合”的法治氛围。

开展“解剖式普法”以案释法促知行合一

“没想到用禁用网具捕鱼,后果这么严重!”2023年5月,在嵊泗县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一位旁听的船老大在得知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个月时深受震撼,“以前总觉得‘打擦边球’没事,现在才明白法律红线碰不得。”

该院公开审理一起因使用禁用网具引发的非法捕捞罪案,特意邀请50余名船老大全程旁听。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案件细节,让渔民们清晰地看到“违法捕捞必受严惩”的司法逻辑,让案件审理成为普法的鲜活教材。

近年来,我市海洋渔业部门联合司法部门创新推出“渔民旁听庭审”机制,通过真实案例“现场教学”,将普法课堂搬到法庭、送到渔村、船头,成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渔区落实的鲜活实践,让法律条文从文本走向生活,让法治精神在浪花间落地生根。

舟山是世界海上运输的重要枢纽,每年都有大量船舶进出舟山港进行物流运输、船舶修造等活动。如果对油类污染物失于管控,极易对舟山海洋环境造成污染,从而影响海洋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024年5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海经局和舟山海事局五部门联合对舟山船舶油污水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针对接收处置企业、油污水源头管控制定了多项管理措施,也查处了一批船舶油污水领域的典型案件,并在官方网站、行业交流平台等多渠道进行发布,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及此类违法行为的危害,以起到警示和普法作用。

创新“以案释法+精准普法”模式,市普法办推出基准案例宣传模式,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权利义务清单和法律风险剖析,进一步加深群众对公民法治素养基准的学习和运用。

去年起,我市积极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违法企业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文书释法说理、教育规范作用,降低企业再次违法概率,提升个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些实践充分表明,通过真实案例的“解剖式普法”,将普法教育嵌入执法司法全过程,既能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现了从“纸面法律”到“身边警示”的转化,形成具有海岛特色的普法体系,又能增强执法工作的公信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度,从被动接受普法转变为主动认同法治精神,进而在全社会凝聚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共识,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的法治动能。

创新“嵌入式普法”法治精神入脑更入心

在“八五”普法的征程中,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探索创新,结合各类节日主题和行政执法职能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法治精神扎根群众心田,滋养千家万户。

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都会在主要商圈摆起“法治消费集市”。这里不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台,更通过情景剧表演案例展示、有奖问答等生动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大餐”。

“5·1”国际劳动节前后,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还组织专业法律团队深入各渔区码头、船舶修造厂,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将法律保障精准送到渔民和产业工人身边。

5月也是路政宣传月,交通执法人员会将日常路域巡查与爱路护路普法宣讲有机结合,在全市重点公路沿线、货运源头企业、货车司机驿站等交通阵地进行专题宣传,让更多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爱路护路行动中,共同创建安全、便捷、舒适、高效的公路通行环境。

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日”浙江活动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特种设备安全体验日”活动,由特检院专家给一线企业员工普及叉车安全驾驶知识,同时辅以AI技术体验。现场播放了特种设备事故警示教育片,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课。“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今天才发现它就在身边。”参加活动的工人李师傅深有感触地说。

“世界海洋日”期间,我市创新推出“净滩普法行动”,生态环境部门、海洋渔业部门、公检法司、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均参与其中,在清理海滩垃圾的同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法治宣传与海洋保护深度联动,让群众在亲身体验中理解海洋保护的法律边界,将“守护蓝色家园”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守法认知。

近日,一场“海娃学法”暑期法治实践活动在海洋鸟类科普展示馆内开展,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是我市创新“普法+”融合建设模式的一个生动缩影。“八五”普法期间,我市多部门将法治元素融入主题场馆和阵地建设,推动“专门知识”与“法律知识”双普及,建成全国首个海域反恐普法阵地、反走私宣教基地、全省首个网络安全宣传服务教育基地等特色法治阵地,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生动鲜活的“嵌入式普法”始终紧扣时代脉搏与群众需求,将法治宣传巧妙融入节日场景与生活实践,不仅让法律条文从文本走向生活,更让法治精神从认知转化为行动,拓宽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并为法治舟山建设注入了持久活力,也为新时代普法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舟山经验”。

市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更接地气、更聚人气的普法方式,推动法治精神浸润社会肌理,为高水平建设法治舟山凝聚更坚实的法治力量。

本版图片由市普法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