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强化高效精准司法服务供给
方智斌 张璐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7月15日 第 02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张璐
本报讯 日前,市法院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舟山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该意见,我市两级法院将对照“三基地两中心”建设目标要求,围绕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贸易、交易、数字自贸区等各环节,统筹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多元化解、刑行民整体发力,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解纷质效,强化高效、精准司法服务供给。
市法院将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法治服务,依托重大工程“共享法庭”平台,提前摸排重大工程项目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从司法层面积极支持和指导相关部门在原油、LNG等仓储设施建设中涉及地下空间产权界定及使用规则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强化依法打击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违法行为,保障招引和推进贸易主体项目有效落地,维护大宗商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公平市场竞争等刑事、行政纠纷案件审理,全力保障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
针对涉大宗商品交易民商事案件,市法院将组建专业化民商事审判团队,高效审理涉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粮食、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交易、涉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等环节的各类商事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加工、贸易企业用工产生的民事纠纷,依法维护公平、安全、有序交易市场秩序。同时,严格规范涉企纠纷案件保全和执行,对于涉及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相关企业财产保全,在坚持依法的前提下,慎用强制措施和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确保公正、高效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
市法院还将协同市贸促会、中国海事仲裁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等单位,定期会商涉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问题,推动建立法律服务、调解、仲裁、审判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主动融入“舟山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法务集聚区”建设,参与制定并实施《绿色石化产业民商事风控指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结合审判执行实际,发挥“法护自贸”应用平台作用,指导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制定, 加强与宁波海事法院工作联动,形成服务、保障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的司法供给合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与宁波中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对接与协作,加强市法院和普陀法院工作联动,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加强加工技术涉外侵权案例总结,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影响力。
在涉外商事审判方面,市法院将做实调判结合、释法析理、精细化审判工作,积极推动当事人围绕相互尊重、诚信公平、合作共赢解决纷争。深化浙江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共享法庭服务保障功能,推动法院与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数据互通共享,提升自贸涉外纠纷案件办理能力,提升舟山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积极配合支持“一站式”海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工作对接和职能联动。